政策解读

《巴林左旗文物保护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04-29 14:48 来源:巴林左旗文体局

    一、制定背景

巴林左旗是文物大旗,现有不可移动文物822处,其中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处、自治区级14处、市级17处、旗级9处,未定级文物776处。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破解全旗文物保护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责任不清、监管缺位、利用不足等问题,旗文旅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等政策文件和法规要求,牵头起草了《巴林左旗文物保护工作方案(讨论稿)》,《方案》书面征求了相关旗直部门和属地的意见,旗委、旗政府主要领导也分别围绕《方案》召开了座谈会讨论,最终经修改完善后提交本次会议。

二、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3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解释了文物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原则;第二部分主要从建立三级文物长责任体系、建立三级文物保护领导包联机制、建立分级巡查工作制度、加强文物遗址的展示利用、强化文物执法与安全防控5个方面明确了文物保护工作10项具体举措,构建全旗文物保护大格局,一是落实旗级文物(长城)长制。明确全旗总文物(长城)长、总文物督查长职责和旗级部门工作责任。二是落实苏木乡镇(街道)文物(长城)长制。明确各苏木乡镇(街道)文物(长城)长、文物督查长职责和文物保护责任主体。三是落实嘎查村(社区)文物(长城)长制。明确嘎查村(社区)文物(长城)长、文物督查长职责和主要工作内容。四是明确旗乡村三级包联责任。建立“处级领导包苏木乡镇(街道)、苏木乡镇(街道)领导包嘎查村(社区)、嘎查村(社区)干部包点位”的三级包联制度。五是建立分级文物保护工作制度按文物等级为全旗文保单位设置专职看护员,明确国家级文保单位每天至少巡查1其他文物保护单位春季、夏季、秋季每月至少巡查3次,冬季每月至少巡查2次巡查模式,实现全旗文物人防全覆盖。六是开展多层级巡查督查。不定期开展文物保护巡查和看护员履职情况督查,形成全旗文物安全监管常态化巡查体系。七是实施文物保护展示工程。积极推进各项文物保护展示项目建设。八是持续推进辽代上京城和祖陵遗址申遗工作。九是规范文物安全事件处置流程。加强各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和协调配合,持续健全全旗文物安全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文物保护工作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的基本格局。十是落实基本建设用地文物前置审批制度。在建设项目规划立项和审批两个阶段介入,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不影响文物安全。

最后一部分主要明确了保障措施,一是组织保障,成立全旗文物保护工作推进组二是经费保障每年设置文物保护专项经费245.7万元,用于开展文物保护单位技防设施维护、保护展示项目维护、文物看护员工资、巡查保护等工作。三是制度保障建立全旗文物保护工作奖惩制度,鼓励群众监督举报,形成全社会参与文物保护工作的良好工作氛围。四是人员保障明确属地文保工作具体人员,加强文物队伍建设,提高文物保护工作力量。五是宣传保障多层级宣传文物价值,进一步提升公众文物保护意识。

文件链接:《巴林左旗文物保护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