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力开展以工代训的通知〉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0〕99号)、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赤峰市以工代训操作流程的通知》文件要求,巴林左旗就业局对2021年2月份企业以工代训申请材料进行了初审,根据收到就业局提交的初审报告及相关材料后进行了复审,对3家(152人)申报以工代训的企业进行了认定。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以工代训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以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1年2月24日至2021年3月2日),公示期内,如发现有公示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企业或企业职工,请及时向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有关情况。
单位地址:巴林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412室
联系人:韩宏文,0476-7884902
附:巴林左旗2021年2月“以工代训”公示名单
巴林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