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政发〔2024〕37号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经营性扶贫(帮扶)项目资产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各相关部门、泽惠富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经营性扶贫(帮扶)项目资产管理,有效解决资产运营管理不规范、资产闲置及收益金收缴困难等问题。经旗委、旗政府研究,决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经营性扶贫(帮扶)项目资产管理的若干措施》,请各地区、各相关单位严格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经营性扶贫(帮扶)项目资产管理的若干措施
巴林左旗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2日
附件: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经营性扶贫(帮扶)项目资产管理的若干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经营性扶贫(帮扶)项目资产管理,有效解决资产运营管理不规范、资产闲置及收益金收缴困难等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四个一批”要求扎实推进帮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帮扶)项目资产巩固提升盘活处置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2022—2024年巴林左旗地区部分农畜产品同期价格对比情况,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分类施策”的原则,制定如下措施。
一、规范资产管理(1项)
1.明确运营协议续签情形。运营协议期满的经营性扶贫(帮扶)项目资产,在运营企业能够正常缴纳收益金的基础上,可以续签运营协议,要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运营期限、收益率、收益金上缴日期、风险承担、管护责任、退出办法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可续签协议,一是未及时足额上缴收益金的;二是权益类资产本金存在回收风险的;三是权益类资产抵押物灭失或不能达到1.42倍要求的。
二、闲置资产盘活与处置(2项)
2.加大闲置资产盘活力度。对现存闲置资产,要在2024年12月底之前,通过升级改造、招强引优、转变用途、灵活重组、“瘦身”止损、优化配置等路径,一对一量身打造盘活方案,恢复项目资产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通过转变用途盘活的闲置资产,要确保资产运营正常,联农带农成效不减弱。
3.稳慎处置无法盘活资产。要严格按照国有资产、农村牧区集体资产管理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收回的本金和资产处置所得,继续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
三、收益率和收益金动态调整(2项)
4.健全收益率动态调整机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资产计提折旧、市场行情变化等因素,建立扶贫(帮扶)项目资产收益率动态调整管理机制。一是对于目前已在运营的资产,自2024年11月1日开始,每年根据当年10月份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调整资产收益率,并依法依规签订资产运营补充协议。二是对于新投入运营的资产,根据运营协议签订月份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确定资产收益率。
5.健全资产净值动态调整机制。固定资产根据每年清算核实和计提折旧结果计算资产净值,并根据资产净值调整年度应收收益金额度。固定资产年度清算核实和计提折旧工作,由旗农牧局、旗泽惠富民公司牵头,通过聘请第三方的方式开展。权益类资产不进行计提折旧。
四、收益金减免政策(4项)
6.受疫情影响减免收益金政策。在2021—2022年疫情期间,运营扶贫(帮扶)项目资产的企业、合作社或个人,每年给予减免6个月收益金的政策支持。如企业、合作社或个人在以上年度已全额上缴收益金,多缴的部分将累计计入到今后年度的应缴收益金当中。补缴以上年度收益金的,按上述措施调整后的金额进行补缴。减免时间为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7.受市场行情波动影响减免收益金政策。根据近两年牛产业市场行情波动较大、销售价格持续下跌、养殖户或养殖企业普遍亏损的实际,对运营肉牛奶牛等养殖类扶贫(帮扶)项目资产的企业、合作社或个人,按全年应缴收益金的40%给予减免的政策支持。减免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到期后,由旗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时市场行情,再行决定是否继续执行减免政策。
8.“托养代繁”项目免收收益金政策。为促进肉牛产业稳定发展,有效减轻肉牛养殖户的经济负担,对参与“托养代繁”项目的养殖户,实行收益金免缴政策。免收时间为自实施“托养代繁”项目开始至养殖户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还购牛本金止。对十三敖包镇七家村、西沟村在2020年使用扶贫资金实施的肉牛养殖资产收益项目,参照此政策执行。
9.收益金减免政策适用范围和要求。减免政策适用于全旗所有经营性扶贫(帮扶)项目资产,其中2021年1月以来,中途变更经营主体的,原经营主体不享受相关减免政策。本举措公布之日起2个月内,运营扶贫(帮扶)项目资产的企业、合作社或个人仍未缴纳(补缴)资产收益金的,按违约处理,不享受相关减免政策(不含“托养代繁”项目)。
五、严格程序管理(2项)
10.国有资产管理程序。一是权益类资产续签协议和闲置资产盘活处置,由相关苏木乡镇或行业部门领导班子会议议定,报旗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方可续签合同和盘活处置,并将相关档案报旗农牧局和旗泽惠富民公司备案。二是固定资产续签合同、收益率调整、收益金减免,由相关苏木乡镇或行业部门领导班子会议决定,报旗农牧局和旗泽惠富民公司备案。
11.嘎查村级集体资产管理程序。一是权益类资产续签协议和闲置资产盘活处置,由嘎查村两委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定,苏木乡镇审批,报旗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方可续签合同和盘活处置,并将相关档案报旗农牧局和旗泽惠富民公司备案。二是固定资产续签合同、收益率调整、收益金减免,由嘎查村两委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定,苏木乡镇审批,报旗农牧局和旗泽惠富民公司备案。
六、强化责任落实和统筹协调(3项)
12.旗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根据上级政策和工作实际,及时制定、调整全旗扶贫(帮扶)项目资产管理相关政策措施,确保资产管理工作稳中有序推进、群众持续受益。
13.旗农牧局和旗泽惠富民公司负责,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的资产运营协议续签、资产盘活和处置、收益率调整和收益金减免的合理性、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进行全面监督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地不走样见实效。
14.运营管护经营性扶贫(帮扶)项目资产的各苏木乡镇、嘎查村和相关行业部门负责,根据本办法逐项制定切实可行、符合实际的工作方案,相关文件资料要按时按程序上报,避免因上报审批不及时、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导致各项措施不能落地落实的现象发生,确保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政策解读: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经营性扶贫(帮扶)项目资产管理的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