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经营性扶贫(帮扶)项目资产管理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受疫情和市场行情波动影响,我旗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出现了闲置、收益金收缴困难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经营性扶贫(帮扶)项目资产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农业农村部等部委《关于促进肉牛奶牛生产稳定发展的通知》、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四个一批”要求扎实推进帮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自治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试行)》和《扶贫(帮扶)项目资产巩固提升盘活处置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10月份以来,旗泽惠富民公司、旗农牧局等部门对负责运营管理扶贫(帮扶)项目资产的苏木乡镇、相关行业部门及部分运营企业进行了调研,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分类施策”的原则,形成了《若干措施》初稿。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讨论稿)》共分为规范资产管理、闲置资产盘活与处置、收益率和收益金动态调整、收益金减免政策、严格程序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和统筹协调6个部分14项具体内容。
第一部分为规范资产管理。包括1项内容,为明确运营协议续签情形。
第二部分为闲置资产盘活与处置。包括2项内容,分别为加大闲置资产盘活力度、稳慎处置无法盘活资产。
第三部分为收益率和收益金动态调整。包括2项内容,分别为健全收益率动态调整机制、健全资产净值动态调整机制。
第四部分为收益金减免政策。包括4项内容,分别为受疫情影响减免收益金政策、受市场行情波动影响减免收益金政策、“托养代繁”项目免收收益金政策、收益金减免政策适用范围和要求。
第五部分为严格程序管理。包括2项内容,分别为国有资产管理程序、嘎查村级集体资产管理程序。
第六部分为强化责任落实和统筹协调。包括3项内容,分别明确了旗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旗农牧局和旗泽惠富民公司、运营管护经营性扶贫(帮扶)项目资产的各苏木乡镇、嘎查村和相关行业部门的主体责任。
文件链接:巴林左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经营性扶贫(帮扶)项目资产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