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巴林左旗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管理办公室,旗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巴林左旗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并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巴林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3日
巴林左旗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赤峰市财政局关于预下达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赤财指农〔2021〕436号)和巴林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林左旗农牧户农作物种植面积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左政办发〔2020〕41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第139次常务会议精神,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增支影响,释放支持粮食生产积极信号,保障农民种粮收益,稳定农民种粮收入,确保让实际种粮农民真正受益。
二、补贴对象、标准和依据
(一)补贴对象。全旗实际种粮农牧民,具体包括自由承包土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可根据服务双方合同(协议)约定,原则上补给实际种粮的农牧民。对于流转土地种粮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的流转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
(二)补贴标准。依据上级财政下达的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资金总额和本年度全旗粮食作物种植面积测算补贴标准。
(三)补贴依据。补贴依据可以是二轮土地承保面积、计税耕地面积、土地确权耕地面积三种类型,具体采用类型由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管理办公室及农场根据实际自定,每个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管理办公室及农场只能采用一种面积类型,补贴作物包括:水稻、小麦、玉米、谷子、高粱、荞麦、大豆、绿豆、红小豆、糜子、黍子、马铃薯等粮食作物。
三、实施步骤
(一)申报程序。为保障实际种粮农牧民一次性补贴资金落实到位、发挥实效,全面杜绝实际种粮农牧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申报过程中出现的农牧户虚报、漏报等情况,各苏木乡镇(街道)和农场要严格按照《巴林左旗农牧户农作物种植面积申报管理办法》中的工作流程进行申报、核查和公示,无异议后,汇总上报旗农牧局,要注明采用补贴面积类型。(完成时限:2021年7月25日)。
(二)抽查审核。
1、抽查确认的组织实施。本次实际种粮农牧民一次性补贴资金抽查确认工作由旗农牧局牵头,组织旗统计局、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共同完成(完成时限:2021年8月15日)。
2、抽查确认的方式、方法。每个苏木乡镇(街道)抽查30%的嘎查村,抽中的嘎查村作为一个样本总体,分别随机抽取2-3块地块进行核查;每个农场随机抽取2-3块地块进行核查。利用GPS测量出地块面积,召集该地块所有种植者对申报面积进行逐一核实确认。核查结果表要有嘎查村负责人、被调查种植户以及核查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
3、误差。本次抽查确认误差以苏木乡镇(街道)和农场为总体计算,种植户误差控制在±3%以内,不合格的地区要重新进行核实申报。
误差计算方法:苏木乡镇(街道)或农场误差=(核查数-申报数)/核查数×100%。
(三)确认移送。旗农牧局负责组织旗财政局、发改委、统计局等相关部门对各苏木乡镇(街道)和农场上报的实际种粮农牧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基本信息情况进行抽查、核验并确认后,由旗农牧局和旗统计局共同将实际种粮农牧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种植面积统计核实面积上报旗政府,旗政府审批后转交旗财政局,用以测算补贴标准,发放补贴资金。
(四)拨付补贴资金。
1、补贴资金管理。补贴资金纳入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管理,旗财政局收到市财政局补贴资金后,根据下达的补贴总额及旗农牧局统计局报旗政府认定后的粮食作物种植面积,确定补贴标准。将补贴资金分解到各苏木乡镇(街道)和农场,并采取“一卡通”形式及时、足额兑付给实际种粮农牧民(完成时限:2021年8月20日)。
2、补贴资金公告。生产者补贴资金的兑付,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各苏木乡镇(街道)和农场要根据补贴标准和实际种粮农牧民花名册,编制实际种粮农牧民补贴发放花名册,实际种粮农牧民的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等信息均要在嘎查村、农场再次张榜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天。同时,农场和各嘎查村要及时公布监督、咨询和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负责及时解答,解决实际种粮农牧民反映的问题。
3、补贴信息档案。充分利用粮食直补数据信息库等已有基础,建立实际种粮农牧民补贴信息档案管理制度,及时掌握土地流转情况,对补贴对象信息动态管理,确保相关补贴信息完整、真实。
四、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全旗实际种粮农牧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现成立巴林左旗实际种粮农牧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研究解决实际种粮农牧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要切实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财政、农牧、发展改革、统计等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做好补贴发放工作。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共同抓好落实。
(二)规范发放流程。按照巴林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林左旗农牧户农作物种植面积申报管理办法(试行)》进行规范操作。通过事前现场抽查审核、事中随机抽查、事后专项核查、大数据辅助核查等,强化补贴资金的审核和监管。要严格落实公开公示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公示补贴政策及资金发放情况。补贴到户的补贴发放情况应在本嘎查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透明度。
(三)强化资金监管。相关部门进一步强化管理,加大监管力度,掌握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对于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做好政策宣传。发放一次性补贴事关农牧民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面广,要高度重视,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重点明确此次补贴为一次性补贴,补贴对象为实际种植粮食的生产者,补贴目的为稳定农牧民收入。要引导基层干部特别是苏木乡镇和嘎查村级干部,准确把握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
附件1:巴林左旗实际种粮农牧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
巴林左旗实际种粮农牧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织机构
组 长:赵宏图 旗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曲源利 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 志 旗农牧局局长
毕亚军 旗财政局局长
赵紫军 旗发改委主任
高海军 旗统计局局长
段志君 国家统计局巴林左调查队队长
成 员:李春民 旗农牧局副局长
张 利 旗财政局副局长
韩国军 旗发改委副主任
李国安 旗统计局总统计师
刘东鸣 林东镇政府镇长
李春光 碧流台镇政府镇长
关文海 隆昌镇政府镇长
张 旭 十三敖包镇政府镇长
呼斯楞 白音勿拉镇政府镇长
彭 鹏 哈拉哈达镇政府镇长
刘艳青 富河镇政府镇长
苏亚利 查干哈达苏木苏木达
斯琴巴特尔 乌兰达坝苏木苏木达
连晓玲 三山乡政府乡长
赵智慧 花加拉嘎乡政府乡长
高 鑫 东城街道管理办公室主任
马艳华 西城街道管理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农牧局,办公室主任由旗农牧局局长王志兼任,具体负责综合协调、统筹调度等有关事宜。
二、工作职责
旗发改委:负责实际粮食成本收益和市场价格监测工作;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多元化市场主体积极入市收购等工作,防止出现“坏粮”和“卖粮难”的问题。
旗财政局:负责对补贴资金测算、拨付和发放的监督指导工作。
旗统计局与农牧局:负责粮食作物实际种植面积数据统计测算及抽查工作。
国家统计局巴林左调查队:负责提供基期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和产量。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管理办公室及农场是此次补贴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指导本辖区嘎查村编制粮食作物种植户花名册,负责审核本辖区粮食作物种植面积,建立补贴公示公告、档案管理、监督检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依法惩处骗取补贴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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