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全旗安全生产“双基”建设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左政发〔2021〕10号  2021-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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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政发〔2021〕10号

巴林左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1年全旗安全生产“双基”建设年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管理办公室,旗直各有关单位:

经2021年第3次旗政府常务会议同意,现将《2021年全旗安全生产“双基”建设年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巴林左旗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5日

 

 

2021年全旗安全生产“双基”建设年活动方案

 

为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夯实全旗各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安全生产基层监管能力,促进全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自治区、赤峰市和我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求,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狠抓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和安全生产基层监管能力建设,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在企业生产一线和基层监管一线落实,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使全旗安全生产基础得到有效夯实,本质安全水平得到明显提升,有效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原则,抓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条件。

1.加强完善责任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一岗双责”要求,细化从主要负责人、各分管负责人、各主管人员到一线岗位员工的岗位安全责任、安全风险、应急处置措施和考核标准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构建“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标准的要求,建立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相关从业人员做到“知”“懂”“会”,确保落实到位。同时,注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与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适应性,根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调整变化及时修订,确保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团队建设。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标准配齐配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单位按照要求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明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定位,建立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按照安全管理科学化、专业化、规范化要求,化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金属冶炼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

4.强化安全设施基础条件建设。安全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积极进行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升级改造,推动高危行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减少作业场所作业人员,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涉“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装备率和使用率达到100%。

5.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逐步树立起遵章守纪、上标准岗、干标准活的标准化理念,实现动态达标与静态达标、结果达标与过程达标有机统一。

6.加强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企业全面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形成安全风险清单,制定完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严密管控安全风险。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告知制度,在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告知栏,制作发放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实现隐患排查、登记、治理、报告、销号闭环管理。

7.加强安全培训体系建设。紧密结合企业安全风险实际,制定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和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认真做好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和新入职、转岗、返岗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每半年对安全培训效果进行评估,改进培训手段,增强培训实效。化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金属冶炼、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关于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应急〔2019〕107号)要求,认真开展安全技能提升行动,推动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水平大幅度提升。

8.加强班组建设。把班组建设作为企业安全基础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抓基层打基础保安全的主要抓手,从企业层面构筑完善本企业班组建设的顶层设计,建立规范完善的班组管理制度,提升班组安全能力素质,解决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最后一百米”的问题。

①建立完善的班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班前班后会和交接班制度、班组工作例会制度、班组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文明生产管理制度、学习培训制度、安全承诺制度、民主管理班务公开制度、安全绩效考核制度、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安全风险管控制度、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并狠抓落实。

②规范班组安全管理内容。实施安全目标管理、技术标准管理、作业流程管理、工作台帐管理;完善例会记录、业务学习等管理台帐;加强职业健康防护。

③强化班组现场管控。班组开工作业前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进行操作规范强调;班组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强化作业现场隐患动态管控;强化班组岗位人员岗位安全确认;实施正规循环作业;班组成员个体防护齐全,配戴规范;班组按照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处置险情。

④加强班组素质能力提升建设。坚持优先选用有管理能力的相关专业人员担任班组长;班组制定学习计划和方案;班组有针对性地开展作业规程、安全规程、职业健康、现场应急处置等应知应会学习培训,提高班组员工安全知识、意识、技能与素养以及现场应急处置能力,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再到“我能安全”的转变。

⑤建立并严格实施奖惩制度。制定符合实际、便于操作的奖惩制度,不断强化班组岗位人员防“三违”、整治“三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建立班组“自保、互保、联保”工作机制,班组一人实施“三违”行为,班组人员共同承担责任,实现作业过程无隐患、无“三违”、无事故的“三无”管理目标。

9.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规范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制定应急预案前全面分析存在风险,做好应急资源调查工作。全面加强应急救援预案演练,针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完善。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单独或者多企业联合建立专业救援队伍,不具备条件的企业应与临近救援队签订应急救援协议。根据自身风险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

(二)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基层监管能力。进一步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队伍监管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效能,倒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形成政企良好互动格局。

10.建设高素质安全生产基层监管队伍。将高素质的执法人员作为高质量执法的保障,严把监管执法队伍进人的“政治关”和“专业关”,多渠道开展执法能力培训,提升基层监管人员素质,推动基层监管人员牢固树立法律观念,守住法律红线和道德底线,严格依法办事,做到规范执法、和谐执法。

11.规范执法程序。将严格的执法程序作为高质量执法的关键,制定安全许可、行政处罚执法行为工作流程图,健全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正确选用并规范制作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做到语言规范、文字简练、严谨真实;按照一企一档、一案一卷原则,建立安全生产执法档案。

12.规范执法检查方式。将规范的执法检查方式作为高质量执法的基础,修订完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点清单”和“安全生产模块化监管清单”,照单执法检查。制定并认真执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执法检查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事项、检查次数和检查时间。现场检查前制定检查方案和检查表,并严格执行。在此基础上,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对执法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持续跟踪督办企业整改落实情况,按整改要求时限及时复查,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明确挂牌责任、整治责任、整改销号标准,形成执法闭合圈。

三、方法步骤

2021年全旗安全生产“双基”建设年活动实行“各地属地落实,旗直有关部门按行业开展,旗安委会办公室综合协调”的工作机制。旗直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双基”建设年活动的开展。旗安委会办公室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综合协调作用,推动活动实施。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1年4月30日前)。各苏木乡镇(街道)、旗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总结分析本地区、本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和基层安全生产监管能力现状,梳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结合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于2021年4月30日前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双基”建设年实施方案,实施方案要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方法可行。

(二)具体实施阶段(2021年5月至10月)。各苏木乡镇(街道)、旗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实施方案,推动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具体实施。旗有关部门要按照旗安委会、市直有关部门的实施方案,制定本行业领域具体落实计划,在制定计划过程中要重点加强与市直有关部门的沟通,确保实施计划的可行性、可操作性。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1年11月至12月)。各苏木乡镇(街道)、旗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全面梳理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双基”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成效、查找不足、完善提升,持续深化活动效果。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基层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是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苏木乡镇(街道)、旗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提高重视程度,将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对“双基”建设年活动的组织实施,认真研究部署,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同时,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在“双基”建设年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各级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的沟通协调。

(二)加强督导。旗直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双基”建设工作的指导,从企业基础做起、从基层监管抓起、从人员基本功练起,全面提高全旗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三)强化考核。2021年全旗安全生产“双基”建设年活动将纳入旗委、旗政府对各地区、旗直有关部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各苏木乡镇(街道)、旗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也要采取适当方式,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双基”建设年活动的工作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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