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巴林左旗2024年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管理办公室:
现将《巴林左旗2024年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巴林左旗2024年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方案
巴林左旗农牧局 巴林左旗财政局
巴林左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巴林左旗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巴林左调查队
2024年8月20日
巴林左旗2024年玉米大豆和马铃薯
生产者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赤峰市农牧局 财政局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赤峰调查队关于印发《赤峰市2024年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方案》的通知(赤农牧种植字(2024)33号)要求,结合2024年赤峰市下达我旗粮食生产和扩种大豆油料任务,经旗人民政府同意,为进一步加强我旗2024年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资金使用管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2024年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政策
(一)调整生产者补贴测算基期。赤峰市分旗县区测算生产者补贴资金额度时,玉米、大豆、马铃薯基期确定为2023年。赤峰市继续按照旗县区玉米、大豆、马铃薯面积和产量(折粮产量)各占50%的权重测算,确定旗县区资金额度。
(二)明确大豆玉米生产者补贴测算差额。2024年,按照赤峰市大豆玉米生产者补贴差额按照260元/亩测算下达资金,在此基础上根据我旗当地实际,适当拉大大豆和玉米补贴差额,确保完成赤峰市下达给我旗的大豆种植任务。
(三)加大高油高产高蛋白大豆种植支持力度。补贴资金要统筹支持引导高油高产、高蛋白等适销对路的优质大豆生产品种。各苏木乡镇街道对本地区高油高产、高蛋白大豆品种的种植情况充分调研,对高油高产、高蛋白大豆品种种植做到应补尽补。补贴资金要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农民手中,必须通过"目标价格补贴(高油高产大豆)"补贴项目(补贴项目编码:211401)发放,严禁与大豆生产者补贴等其他补贴项目混用发放,促进种植结构优化。
(四)继续实施马铃薯生产者补贴。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在"镰刀湾"地区调整种植结构支持马铃薯发展要求,2024年自治区继续从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中,集中调剂资金实施马铃薯生产者补贴,各旗县区不得再对马铃薯生产者补贴进行调剂使用。
(五)兑付时限。生产者补贴资金务必在当11月中旬前,及时足额兑付到生产者手中。
二、补贴范围、对象和标准
(一)补贴范围。结合自然资源局三调数据,补贴范围为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及农牧户在巴林左旗行政区域内合法耕地上种植的玉米大豆和马铃薯,对国家已明确退耕的土地、未经批准开垦耕种的土地等非合法耕地上种植的作物,不给予补贴。在没有较大灾害的情况下,对大豆等补贴范围内的作物单产明显低于当地常年平均水平的、种植后放任不管不进行田间管理的、种植在不适宜区域且有明显套取补贴行为的不予补贴。
(二)补贴对象。符合补贴范围的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的土地承包者或实际生产者,若有合法的土地流转合同(协议)约定的,由嘎查村委会把关,补贴对象从其约定。
(三)补贴标准。依据上级财政下达的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资金总额,按本年度玉米大豆和马铃薯实际种植面积测算补贴标准。马铃薯生产者补贴按照上级下达资金固定测算,不再对马铃薯生产者补贴进行调剂使用。
三、实施步骤
(一)申报程序。为保障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资金落实到位、发挥实效,全面杜绝大豆玉米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申报过程中出现的农牧户虚报、漏报等情况,嘎查村对农牧户申报的农作物种植面积审核、汇总,公示7天无异议后,上报苏木乡镇(街道)和良种繁殖场。苏木乡镇(街道)和良种繁殖场对嘎查村上报的农作物种植面积复核无异议后,并对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等种植面积进行7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旗农牧局,作为本年度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面积依据,如发生变化,以苏木乡镇街道名义出具解释说明。(完成时限:2024年9月10日)。
(二)抽查审核。旗政府组织农牧、统计、财政、发改、农调等单位组成抽查审核组对各苏木乡镇(街道)和良种繁殖场上报的农作物种植面积进行了抽查审核,具体抽查办法另行制定,其抽查审核结果应用于本年度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等生产者补贴的面积抽查核实工作(完成时限:2024年9月17日)。
(三)确认移送。抽查审核组对各苏木乡镇(街道)和良种繁殖场上报的农作物种植面积抽查审核结果,对各苏木乡镇(街道)和良种繁殖场抽取上报的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等生产者补贴基本信息情况进行审核,核验并确认后,由旗农牧局和旗统计局共同将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种植面积统计核实面积上报旗政府,旗政府审批后转交旗财政局,用以测算各类生产者补贴标准,发放补贴资金(完成时限:2024年10月15日)。
(四)拨付补贴资金。
1、补贴资金管理。补贴资金纳入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管理,并与专户内其他补贴资金分账核算;各项补贴之间要单独反映,不得混用,不得违规转出专户核算,旗财政局收到市财政局补贴资金后,根据下达的补贴总额及旗农牧局、统计局报旗政府认定后的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等种植面积,确定补贴标准,上报旗政府审批后,将补贴资金分解到各苏木乡镇(街道)和良种繁殖场,并采取“一卡通”形式及时、足额兑付给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资金拨付要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预算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规定执行,按预算管理级次分别纳入旗(县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确保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预决算准确、完整。对各地在预算执行中形成的结存闲置结转结余资金,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执行。
(完成时限:2024年11月10日)。
2、补贴资金公告。生产者补贴资金的兑付,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各苏木乡镇(街道)和良种繁殖场要根据补贴标准和种植户花名册,编制生产者补贴发放花名册,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的补贴面积、补贴金额等信息均要在嘎查村、良种繁殖场再次张榜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7天。同时,良种繁殖场和各嘎查村要及时公布监督、咨询和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负责及时解答,解决生产者反映的问题。
3、补贴信息档案。充分利用粮食直补数据信息库等已有基础,建立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信息档案管理制度,及时掌握土地流转情况,对补贴对象信息动态管理,确保相关补贴信息完整、真实。
四、做好生产者补贴政策的组织实施工作
旗政府建立由农牧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巴林左调查队组成的巴林左旗生产者补贴工作协调机制,按照旗政府统一部署,研究解决生产者补贴发放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相关部门,顺利推进全市生产者补贴发放工作。
农牧部门做好补贴面积、品种等申报材料审查工作,统计部门配合。财政部门负责根据年度生产者补贴政策,做好补贴资金的测算、拨付等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玉米大豆、马铃薯生产成本收益和市场价格监测,负责引导多元化市场主体积极入市收购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等工作,防止出现“坏粮”和“卖粮难”。国家统计局巴林左调查队负责提供测算所需玉米、大豆和马铃薯播种面积和产量。
各苏木乡镇、街道管理办公室是此次补贴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指导本辖区嘎查村编制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等种植户花名册,负责审核本辖区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等种植面积,建立补贴公示公告、档案管理、监督检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依法惩处骗取补贴等违法行为。
五、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完善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等生产者补贴政策是巩固玉米和大豆收储制度改革成效、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为切实做好全旗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等生产者补贴工作,现成立巴林左旗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等生产者补贴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
(二)做好政策宣传。做好生产者补贴政策的宣传解读,要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使农民清楚了解生产者补贴政策,掌握补贴范围、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资金兑付等政策要点,确保补贴政策有力有序有效落实。
(三)严格监督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把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纳入2024年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重点监督项目,并将惠民惠牧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情况列为2024年财会监督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为确保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等生产者种植面积数据的真实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依法严厉打击各种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行为,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或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
巴林左旗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
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宏图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李春峰 旗农牧局(乡村振兴局)局长
黄亚楠 旗财政局局长
赵紫军 旗发改委主任
王瑞亭 旗统计局局长
段志君 国家统计局巴林左调查队队长
成 员:申志龙 旗农牧局副局长
邱佳义 旗财政局副局长
郭士文 旗发改委副主任
黄晓芳 旗统计调查中心主任
刘学武 国家统计局巴林左调查队副队长
康学东 林东镇政府镇长
曲源利 碧流台镇政府镇长
韩玉广 隆昌镇政府镇长
韩国宝 十三敖包镇政府镇长
李明利 白音勿拉镇政府镇长
张慧斌 哈拉哈达镇政府镇长
钟 伟 富河镇党委书记
刘 彬 查干哈达苏木苏木达
吴海斌 乌兰达坝苏木苏木达
高向东 三山乡政府乡长
赵智慧 花加拉嘎乡政府乡长
李宏杰 东城街道管理办公室主任
刘 伟 西城街道管理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农牧局(乡村振兴局),办公室主任由旗农牧局(乡村振兴局)局长李春峰兼任,具体负责综合协调、统筹调度等有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