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关于《巴林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6年度旗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6-07-24 11:21 来源:巴林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升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结合巴林左旗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实际,在征集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决策事项的基础上编制了《2026年度巴林左旗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事项目录》)。

一、编制《事项目录》的背景

党的二十大对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新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强调“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是依法治国的迫切需要“”。重大行政决策关系政府治理全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环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落实上述规定,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保证决策效率,旗政府办公室、旗司法局牵头组织征集了《2026年度巴林左旗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经旗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以旗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二、《事项目录》基本情况

结合各单位的报送情况,经旗政府办公室、旗司法局认真梳理、逐项研究分析,最终确定《巴林左旗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6-2030)》等4个事项为旗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三、落实《事项目录》的要求

为了切实加强重大行政决策项目的管控工作,要求承办单位对于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同时对决策立项和决策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并完成平台录入工作,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四、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该《事项目录》实行动态化管理,根据旗委、旗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动态调整。确需新增或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

相关文件:巴林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6年度旗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