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和意义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健全完善巴林左旗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严密防控环境风险,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修订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4)《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5)《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
(6)《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7)《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办法》
(8)《内蒙古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
(9)《内蒙古自治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
三、主要内容
本预案适用于巴林左旗行政区域范围内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和辐射污染事件。核与辐射活动造成的辐射污染事件应对工作,按照自治区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处置有关规定执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版)》执行。
相关文件:巴林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林左旗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