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关于公布征集涉企行政执法和群众身边行政执法方面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14 09:29 来源:巴林左旗司法局


深入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解决群众身边困难和问题,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我旗涉企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和群众身边行政执法方面突出问题线索。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投诉举报线索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031日

二、投诉举报范围

(一)没有法定资格的主体开展行政执法的问题。主要包括: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的议事协调机构、委托检验检测机构、中介机构等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执法辅助人员、网格员、临时工等人员开展行政执法等。

)行政检查标准、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主要包括:未出示执法证件或以其他证件代替执法证件开展行政执法;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少于法定人数;检查未制作现场检查笔录;行政检查结束后,不及时告知群众检查结果;过罚不相当等。

违规异地执法问题。主要包括:行政执法主体未获得合法授权、超出职权范围、未遵循法定程序跨区域进行行政执法等。

(四)趋利性执法问题。主要包括:行政执法主体利用罚款创收、选择性执法、以罚代管、大额顶格罚等行为;执法人员利用职权刁难群众、吃拿卡要、谋取利益等问题。

)行政执法部门在对群众执法(检查)过程中“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小过重罚”的问题。

)行政执法部门对群众处罚依据适用不准确的问题;自由裁量权滥用的问题;证据收集不规范、处罚程序履行不到位的问题;过度执法、粗暴执法的问题。

)行政执法部门滥用财产性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的问题。

三、线索受理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476-7865579(接听时间为工作日工作时间)

电子邮箱:zqxzzf@126.com

四、注意事项

(一)受理范围主要为行政执法(检查相关问题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或已作出复议决定或生效判决的,不予受理。

(二)举报线索时应注明举报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联系反馈投诉结果,切实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三)线索举报人应客观准确反映问题,不得虚构问题线索和夸大事实进行恶意举报。


巴林左旗司法局

2025年5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