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农牧民朋友、相关从业人员:
为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动物检疫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现将巴林左旗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点地址及申报检疫流程公示如下:
一、申报点地址
序号 |
报检点名称 |
报检点地址 |
负责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1 |
林东镇报检点 |
巴林左旗契丹大街林东镇人民政府 |
郭广泛 |
13947363805 |
2 |
富河镇报检点 |
巴林左旗富河镇人民政府 |
高树林 |
13948682766 |
3 |
哈拉哈达镇报检点 |
巴林左旗哈拉哈达镇人民政府 |
刘明智 |
15561358885 |
4 |
碧流台镇报检点 |
巴林左旗碧流台镇人民政府 |
李国东 |
13789531489 |
5 |
十三敖包镇报检点 |
巴林左旗十三敖包镇人民政府 |
夏良华 |
15849970122 |
6 |
隆昌镇报检点 |
巴林左旗隆昌镇人民政府 |
张伟 |
13754064909 |
7 |
三山乡报检点 |
巴林左旗三山乡人民政府 |
李政辉 |
15332765136 |
8 |
花加拉嘎乡报检点 |
巴林左旗花加拉嘎镇人民政府 |
黄志明 |
13614865726 |
9 |
白音勿拉镇报检点 |
巴林左旗白音勿拉镇人民政府 |
吉仁太 |
13634766915 |
10 |
查干哈达苏木报检点 |
巴林左旗查干哈达苏木人民政府 |
阿特日 |
15621919390 |
11 |
乌兰达坝苏木报检点 |
巴林左旗乌兰达坝苏木人民政府 |
苏雅拉图 |
13947643432 |
二、检疫范围及检疫对象
参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生猪产地检疫规程>等22个动物检疫规程的通知》中的动物和动物疫病。
三、申报流程及材料
出售或者运输动物的,货主应当提前三天向所在地动物产地检疫申报点(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
申报材料:
1.检疫申报单(内蒙古牧运通小程序线上填写申报)。
2.需要实施检疫动物的强制免疫证明或饲养场提供养殖档案中的强制免疫记录或饲养户提供防疫档案。
3.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提供申报前7日内出具的实验室疫病检测报告。
4.已经取得产地检疫证明的动物,从专门经营动物的集贸市场继续出售或运输的,或者展示、演出、比赛后需要继续运输的,提供检疫申报单、原始检疫证明和完整的进出场记录。
请广大农牧民及相关从业人员严格遵守动物防疫及检疫相关法律法规,按要求申报检疫。欢迎广大群众对巴林左旗动物检疫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0476-7898735
巴林左旗农牧局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