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0号)、《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1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的规定,该矿山企业未办理延续登记手续,拟将1宗市级发证权限的到期矿业权纳入自行废止矿业权清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6月11日至2024年7月22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巴林左旗自然资源局提出(联系电话:0476-7863131,地址:巴林左旗自然资源局)。
附件:巴林左旗纳入自行废止采矿权名单
巴林左旗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5日
巴林左旗纳入自行废止采矿权名单
序号 | 许可证 | 申请人 | 项目名称 | 开采矿种 | 有效期起 | 有效期止 | 处置措施 |
1 | C1500002009033220008382 | 巴林左旗和普铅锌矿 | 巴林左旗和普铅锌矿 | 铅矿 | 2019.08.26 | 2020.08.26 | 纳入废止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