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巴林左旗自然资源局关于巴林左旗自行废止矿业权清单(2024年)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4-28 09:50 来源:​巴林左旗自然资源局

根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0号)、《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1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的规定,该矿山企业逾期未办理延续登记手续,拟将1宗旗县级发证权限的到期矿业权纳入自行废止矿业权清单(详见附件)。矿业权自行废止后,原矿业权人仍应按规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土地复垦等生态修复、地质资料汇交等义务。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6月11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巴林左旗自然资源局提出,联系电话:0476-7863131,地址:巴林左旗自然资源局。

附件:巴林左旗纳入自行废止采矿权名单(2024年)

巴林左旗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6日

巴林左旗纳入自行废止采矿权名单(20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