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内蒙古赤峰有色金属开发区林东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求意见公示

发布日期:2023-09-05 09:16 来源:林东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文件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文件要求,拟对《内蒙古赤峰有色金属开发区林东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2035年)》进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工作,现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况

(一)文件名称:《内蒙古赤峰有色金属开发区林东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规划目的:为进一步深化落实《内蒙古赤峰有色金属金属开发区林东产业园总体规划(2021-2035年)》(在编),充分衔接《赤峰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和《赤峰市巴林左旗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合理配置城市空间资源,满足林东产业园未来生产生活空间的发展需求,使其城市建设和管理有序进行,特编制《内蒙古赤峰有色金属开发区林东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本规划提出规划管理及相关的控制标准。

(三)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内蒙古赤峰有色金属开发区林东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包含凤凰山工业集聚区和上京工业集聚区,总面积9.03平方公里。

凤凰山工业集聚区四至范围为东至朝阳庄村、南至303国道、西至八沟营子村、北至东新井村,规划面积6.27平方公里。

上京工业集聚区四至范围为东至柳树沟子村、南至集通铁路、西至305国道、北至沙里河,规划面积2.76平方公里。

(四)规划期限:本《规划》以 2021-2035 年。

(五)规划规模:

用地规模:林东产业园严格保证足够生态空间,持续保障产业生产空间,建设用地总规模为903.22公顷,其中城镇建设用地887.53公顷,区域基础设施用地15.69公顷。城镇建设用地中,工业用地701.23公顷,占比77.64%;商业用地12.89公顷,占比1.43%;仓储用地26.3公顷,占比2.91%。绿地与开敞空间67.71公顷,占比7.50%;留白用地2.38公顷。

人口规模:至2035年,林东产业园就业总人口约为2.39万人,其中制造业就业人口2.06万人,服务业就业人口0.33万人。

二、公示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公众对本规划如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评估单位或评估责任主体单位联系。

2、在此期间,评估责任主体和评估单位将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和咨询服务。

3、征求范围:受重大决策事项影响的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等。

4、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公告期间,巴林左旗各级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话等方式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或评估主体联系,提出对重大决策事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诉求。

三、评估主体

内蒙古赤峰有色金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林东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四、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内蒙古展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经理

联系电话:18204761579


内蒙古赤峰有色金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林东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