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文件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文件要求,拟对《糠醛渣综合利用热电联产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工作,现公示如下,并征询群众意见。
一、方案概况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2×75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生物质锅炉+2×CC12MW汽轮发电机组;本项目由热力系统、燃煤供应系统、除灰渣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供水系统、热控系统、电气系统、脱硫脱硝设施、必要的附属生产设施组成。本项目产生的蒸汽一部分供热电厂自用,一部分供糠醛厂生产用汽,此外还负责整个凤凰山工业园区的生产用汽和居民采暖用汽。
建设地点:内蒙古赤峰市有色金属开发区林东产业园凤凰山工业集聚区。
建设期限:2024年6月开工建设,2025年底投产运行,总施工工期为18个月。
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26800万元。本期项目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
二、公示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公众对项目建设如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评估单位或评估责任主体单位联系。
2、在此期间,评估责任主体和评估单位将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和咨询服务。
3、征求范围:项目所在地周边受影响的企事业单位及职工等利益相关群体。
4、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本次方案的基本态度;方案实施过程可能产生哪些社会风险;对本次方案的其他意见、建议及要求。
三、评估主体
内蒙古赤峰有色金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林东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四、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内蒙古展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经理
联系电话:18204761579
内蒙古赤峰有色金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林东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