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巴林左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3-09-21 09:54 来源:巴林左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在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旗全面依法治旗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力指导下,巴林左旗城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推进城管执法规范化、法治化、制度化建设,切实提高城管执法队伍的执法和服务水平,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城管工作氛围。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理论学习,提升法治意识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的要求,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文件精神,准确定位,精准发力,依法决策。不断严明法治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法治队伍,为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是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和专题学习会等,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将普法与法治政府建设、城市管理实践相结合,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主要负责人对重大工作部署、过问、督办,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是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我局在日常工作中严格要求执法人员要熟练掌握国家法律法规,要把执法的合规合法性做为城市管理质量的生命线,并针对当前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复杂问题,聘请木叶山律师事务所具有多年从业经验的资深律师及其团队,为我局在违法建筑、市容市貌、园林环卫等各个领域中遇到法律难点、疑点提供详细的指导、解释,保障了执法的公正性。

二、加强制度建设,强化落实执行

(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我局制定完善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明确行政处罚流程,保障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程序合法正当。定期对单位执法信息公示录入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行集中培训学习,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过程进行全面跟踪记录,确保主要执法环节有据可查。

(二)开展规划处罚裁量权工作

严格按照“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奖惩分明、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要求,进一步完善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配套制度,贯彻实施《内蒙古自治区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办法》,及时纠正滥用裁量权行为,增强行政执法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从而加快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制度化建设的步伐。

(三)规范行政执法案卷工作

一是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培训,对执法案卷的作用、行政执法流程、执法案卷文书的格式及制作案卷的注意事项等进行详细讲解,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质量和水平。二是局法制办对照案卷标准,规范案卷,及时整理,及时归档。三是参加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与旗依法治旗办组织的案件评查活动,提升了我局执法案卷质量,不断推动城管执法规范化。

三、开展普法宣传,营造法治氛围

(一)抓好重点对象普法

为规范领导干部和执法一线人员法制教育,不断围绕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抓好领导干部和执法一线人员教育培训,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加强对管理对象的普法宣传,提供相关工作,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全局性和实效性,深化依法治理,抓好“八五”普法开局任务,大力加强普法宣传力度,提高城管系统法治素养,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加强宣传阵地建设

一是以打造常规普法阵地为基础,开展创建文明城市、道路环境整治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宣传舆论工具,打造网络普法阵地,将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在局公示栏和电子屏幕公布,推动普法教育的网络化、信息化。二是结合“3.19”城管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5 世界环境日”“12.4 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法律节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 67 人,执法车辆 10 台,悬挂标语五条,摆放宣传牌 12块,发放宣传单 800份,设置8个咨询台,现场为群众咨询解答关于城市管理方面疑难问题 120 人次,进一步提升了市民群众的守法意识、文明意识,促进了市民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培训工作

为更好地履行好城市管理的职能职责,做好园林绿化、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等方面的执法工作。我局把法制教育纳入了日常学习计划,制定了加强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的具体实施措施,采取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的办法,掀起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热潮。2021年度,组织全局共 56名执法人员,共培训两次,14 课时,学习了 2021 年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新版《法律文书制作规范指南》,深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城市管理相关专业知识,使执法人员将相关法律法规灵活运用于实际工作,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依法行政水平。

四、突出重点,推动城市管理工作提质升级

日常巡查工作中积极践行“721”工作法,力争 70%的问题用服务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依法治理违法建设、渣土运输撒落、噪声污染、店外经营、占道经营,乱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违法违规行为。

(一)市容环境卫生执法情况。重点查处多次警告不听劝阻店外经营、占道经营、乱停放大型车辆、店外作业、私设广告牌匾、乱堆放、乱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行为。共下达《限 期整改通知书》25份,处罚41起。

(二)违法建设治理情况。重点查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未经规划部门审批擅自进行工程建设、更改建筑外立面等违法行为,共查处违法建设 15处,违法建筑面积共2575 平方米,拆除面积 2575 平方米。受理审批房屋外立面装修10处,受理翻建维修申请25处,审批 15处。

(三)环境保护执法情况。重点查处城区建筑工地噪声污染、渣土运输车辆未苫盖或撒落、餐饮服务业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等违法行为。共下达《限期整改通知》45 份,处罚5 起。2021 年,新开工、在建建筑工地共7家,与七家建筑工地签订了《施工企业管理协议》和《文明运输承诺书》,严格要求工地出入口的硬化、安装轮胎喷淋系统、防尘雾炮等,共办理渣土运输准运证 51个。

(四)处理市民投诉举报办理情况。利用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通过案件派遣、接听举报电话等方式处理城市管理各类问题。截至目前,派遣案件 58 件,立案 58 件,结案 36 件,结案率 62%。接听群众举报 246 件,处理 246件,处理投诉举报率 100%。处理赤峰市智慧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六个零容忍、十二个严管理”案件共计93 件,结案 93件,智信 App 上传并处理常态化案件共计 2600余件,结案2600余件。承办赤峰市城市管理 12319 热线举报案件 8件,进一步提高了城市管理水平。

(五)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全面贯彻落实《巴林左旗全面推行政务服务“综窗受理”实施“不见面审批”工作实施方案》,紧紧“蒙速办,四办”要求,行政许可审批实施“综合窗口”受理,不见面审批。截至目前,共办理《户外广告牌匾行政许可审批》569 个,《开业庆典行政许可审批》190个,《道路挖掘行政许可审批》87 个,受理 12345 政务便民热线案件 36个,已全部办理完成。

(六)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开展了禁止乱张贴、乱涂写小广告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单 1000余份。实行定岗管理。每个片区一名执法人员负责校园周边监管,并张贴在校园“平安校园”公开栏公示,方便社会监督。通过集中整治和日常巡查,依法取缔校园及周边销售食品、水果等各类流动摊贩,清除校园周边商户店外经营。截至目前,共清理流动摊贩、店外经营150余起。清理城区建筑墙体喷涂的小广告 200余处。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1 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与全面贯彻依法治国的方略和现代城市管理发展的要求相比,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依法执法意识有待提升,队伍管理制度执行偏弱,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监督考核力度需要加大。2022年,我局将进一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要求,按照上级关于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全力打造法治型、服务型城管,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牢固树立法治理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队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城市的能力。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开展学法活动,制定全年学法计划,组织开展与城管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培训,落实全年学法时间不少于 30课时的规定,培训率达 100%,做到执法人员熟悉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做到执法主体合法,明确岗位职责,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作风拖拉、效率低下、故意刁难等情况的发生。保证行政处罚行为合法、合理,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和救济权,严格实行罚缴分离制度。对行政审批项目、内容、依据、对象、 条件、程序、时限、申报材料和审批过程、结果及收费按规定公开,做到便民高效。

(三)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健全完善机构内部相互制约的监督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队伍管理制度,形成“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和“不敢为”的惩治机制,确保每个工作环节得到有效监督。建立健全群众投诉、处理、反馈机制,落实行政执法回访制度,完善过错责任追究制,对违法违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现象一经发现立即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