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国华,男,林东镇衙门庙村6组建档立卡贫困户,今年49岁,一家3口人,一个孩子,在小学一年级读书,妻子李娜是聋哑人,二级残疾,其父亲孙和年老体弱多病,常年需要他的照顾。由于上有七旬老爹,下有10岁女儿需要照顾,家庭的原因不能外出打工,而且家庭收入有限,全家人辛辛苦苦维持生计,2014年通过精准识别,评定为贫困户。
成了一名贫困户,也许在一些懒汉眼里,这是一件好事,可以不劳而获,可以得到政府的帮扶资金。但是,孙国华不这样认为,他说:作为一名贫困户,我还要尽快发家致富,早日脱贫,贫困不可耻,可耻的是不知耻,永远的向政府伸手就是一件可耻的事情,我还年轻,我有自己的双手,我要通过劳动致富,做一个脱贫的带头人。
孙国华被评为贫困户以来,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从来没有向政府和村要求什么,要钱要物更是没有。
2015年,孙国华的帮扶人宋海龙帮助孙国华在信用社申请了2万元贷款,孙国华自己承包了25亩水浇地。日出而做,日落而息。种植玉米,他没有机动车,就凭着自己勤劳的双手,将自己的土地打理的特别好。付出就会有回报,孙国华所种植的25亩玉米纯收入8200元,他的脸上漏出了喜悦的笑容。11月,孙国华购买了两头毛驴,在他的精心饲养下,两头毛驴于2016年均下驹。
2016年,孙国华又继续承包25亩土地,经过辛勤的付出,纯收入9000元。卖了两头驴驹,收入9500元。
2017年年初,孙国华向帮扶人和村里申请,要求退出贫困户。他说:我申请脱贫,因为我既还了贷款,又有了1万元的存款,我符合国家脱贫政策,人均纯收入超过了3200元,感谢党和政府给与我的帮助。9月,在孙国华的要求下,驻村工作队给孙国华一户进行了脱贫处理。
孙国华不但自己脱了贫,还带动身边的贫困户积极脱贫,积极参与了村里的公益工作,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做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