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9日在巴林左旗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人大常委会主任 赵国新
各位代表:
我受旗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6年,旗人大常委会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旗委决策部署,依法履行职责,扎实开展工作,圆满完成了旗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为推动全旗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我们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面貌和真抓实干的工作劲头,坚决维护旗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着眼全面深化改革、全旗发展大局,积极谋划推进人大工作,确保人大工作与全局工作同心同向、同频共振,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注重监督实效,努力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一)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旗人大常委会党组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旗委的领导之下,提意见、做决定、定监督议题都要紧紧围绕旗委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去开展。旗委每年都要听取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汇报,并解决人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基层人大工作的相关要求,旗委2016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旗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从履职能力、组织机构、人员编制、经费保障、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全面推动旗乡两级人大履职能力建设,切实加强和规范了旗乡两级人大工作,使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人大工作的重要部署得到全面落实。
(二)首次进行专题询问。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餐桌上、舌尖上”的安全,常委会结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首次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专题询问。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就“蔬菜安全检测程序、农业投入品源头监管、学校食堂日常管理”等工作情况,提出了所关心的问题。旗政府精心准备,安排1名副旗长和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向常委会报告了工作,并回答询问。通过专题询问的方式,将社会普遍关注、经过努力可以解决的问题作为监督重点,督促部门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保障食品安全。
(三)扎实开展工作评议。常委会组织对旗林业局、环保局、水利局和国土资源局2016年工作情况进行了工作评议。主任会议制订了《工作评议实施方案》,常委会四个工作评议小组通过走访相关部门、服务对象,采取听取工作汇报、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等方式,全面客观地掌握了被评议部门的工作情况。在常委会会议上,被评议单位报告了工作,评议小组汇报了评议调查情况,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后形成了评议意见,既肯定成绩,又指出不足,提出整改建议,切实达到了推动相关部门依法行政、勤政为民,更好履行法定职能的目的。
(四)落实了全口径预算审查监督。预算监督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在审查批准财政预决算过程中,人大常委会认真执行新预算法,紧扣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切实规范了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决算等一系列程序,提升了预算审查监督水平。推动部门预算进一步细化,2016年对8个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重点审查,针对问题,提出建议,财政部门积极采纳。
二、围绕服务大局,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工作
全年共组织召开常委会会议7次,组织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9次,专题调研1项,跟踪监督2项,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 13项,印发审议意见7件。
(一)着力保障经济平稳运行。常委会切实加强对财政预算执行和国民经济运行情况的监督,听取和审议了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以及审计工作报告。针对报告反映财政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常委会提出了审议意见,建议旗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公开意识,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透明度;加强资金监管,特别是大额资金使用和重大项目建设要做到科学民主,依法依规做好风险评估;加大项目资金跟踪审计监督力度,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控制政府债务规模,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加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避免屡查屡犯,保证财经法规的贯彻落实。
(二)着力促进民主法治建设。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旗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针对职业教育体制不够完善、民族职业教育发展滞后等问题,建议政府研究探索职普分开,突出特色专业,建立多元化办学的职业教育发展路子;进一步发挥职业教育在脱贫攻坚中的作用,开展面向全社会的职业培训,大力培养新型农牧民,为全旗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技能型人才。常委会还听取和审议了旗人民法院《关于司法改革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建议要进一步提高案件审结的速度和质量,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扩大司法服务空间,全力打好执行攻坚战,努力营造公平有序的社会秩序。常委会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制定了《巴林左旗人大代表监督涉诉信访案件办理办法》,不断完善人大信访监督的手段,使人大代表监督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全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70多件(次),及时转办、督办信访案件,进一步畅通了群众诉求反映渠道,积极化解了部分社会矛盾。
(三)着力关注改善民生。为推动林东城区危旧住房改造建设步伐,加快改善困难家庭居住条件,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旗人民政府关于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针对视察中发现的资金筹集困难、拆迁难度大等问题,建议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抓住政策机遇,拓展融资渠道,搞好规划设计,加快推进棚改工作。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全旗学前教育和寄宿制学校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监督,进一步推动了审议意见落实。如:审议意见提出关于“积极推进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的建议,旗政府采取有力措施,新建改建幼儿园47所,目前已全部投入使用。针对“进一步加快寄宿制学校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旗政府积极争取项目资金1.84亿元,完成校舍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极大地改善了农村牧区中小学基础设施条件。
(四)着力推进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为加快产业扶贫步伐,常委会组织对全旗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作进行了视察。采取先调研后视察的方式,先到我旗周边地区进行考察,在学习外地先进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再组织代表视察旗内农牧业产业发展情况,有效提高了视察工作的质量。针对在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作中存在的群众主动性不高、产业扶持政策不稳定、龙头企业带动能力不强、合作组织不规范等问题,建议按照市委“3661”工程搞好规划,明确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出台产业扶持政策,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宽增收渠道;培育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引导农牧民加快土地流转,实现农业增效,农牧民持续增收。
三、围绕法定职责,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的要求,旗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完善了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实现形式。一年来,共听取和审议政府报送的重大事项报告10项,作出决议、决定9项。听取和审议了旗人民政府2015年财政决算的报告,依法批准了2015年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了旗人民政府2016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两次作出了关于批准2016年财政预算调整的决议。听取和审议了旗人民政府关于棚户区改造等项目分年度纳入财政预算的报告,作出了关于将相应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的决议。听取和审议了“六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和“七五”普法规划说明的报告,作出了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相结合,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选举任免工作。根据《巴林左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坚持拟任命干部任前考核、表态发言、无记名投票表决、颁发任命书、向宪法宣誓等程序,严把干部任命的考核、表态、表决、宣誓和任后监督关,切实增强了被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提高了依法履行职责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一年来,常委会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9人,接受辞职22人,述职测评114人,补选人大代表21人。
四、围绕代表工作,积极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
(一)不断完善代表履职机制。依托旗乡村三级人大代表之家建设,通过接待选民、集中培训、调研视察、述职评议等方式,组织代表开展“助力精准扶贫”、参与重点项目建设等主题实践活动,搭建了人大代表与群众之间交流联系的平台,激发了代表履职热情。根据常委会议题,有计划地邀请代表参加调研、视察,列席人大常委会,进一步拓宽了代表参政议政渠道。在全旗启动人大代表履职档案登记工作,为推荐连任代表提供可靠依据。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述职活动,促进代表自觉接受监督。
(二)努力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实效。旗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闭会后,常委会及时将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进行整理分类,确定重点督办建议,转交给“一府两院”办理,要求承办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常委会和代表反馈办理结果。2016年8月份,常委会又组织部分人大代表组成视察组,深入到承办部门进行视察督办,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意见。常委会会议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同时对主任会议确定的重点督办建议进行了逐件表决。目前,46件人大代表建议已经全部办结,其中“关于解决我旗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问题的建议”和“关于完善新修小巷路灯、监控配套设施的建议”等一批建议得到了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落实。
(三)加强对苏木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指导。常委会支持基层人大依法行使职权,督促各苏木乡镇每年依法召开两次人代会,明确主席团成员名额和条件,确保基层人代会依法、规范、顺利召开。工作中,通过深入苏木乡镇视察调研、邀请苏木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组织苏木乡镇(街道)人大主席考察学习以及召开工作座谈会等方式,进一步增强了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五、围绕自身建设,持续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
常委会主动适应新任务新要求,着力强化自身建设。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切入点,坚定理想信念,探索改革创新,切实转变作风,强化责任担当,依法履职水平有了新的提高。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苏木乡镇人大主席集中培训,系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切实提升人大干部的自身素质。密切联系基层、联系群众,常委会各位主任认真做好层级示范抓引领工作,经常深入联系点,积极协调帮助所联系的苏木乡镇落实“十个全覆盖”、脱贫攻坚等工作任务,定期走访结对帮扶贫困户,解决困难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难题。加强人大常委会机关建设,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切实规范了机关党建工作,落实了管党治党责任,努力营造人大常委会机关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良好氛围。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旗人大常委会取得的工作成绩,是旗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位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旗人民政府、旗人民法院、旗人民检察院和苏木乡镇(街道)人大密切配合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旗人大常委会,向全旗人民和各级人大代表,向关心和支持人大工作的所有同志和各界人士,表示衷心地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监督工作的实效还需进一步增强,代表的主体作用还需进一步发挥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的意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改进。
各位代表!
2017年是落实旗委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的关键一年,也是旗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最后一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旗人大常委会将在旗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旗委十五届三次全委会部署的“两大主题”、“五项重点工作”和“三条底线”依法开展监督工作,全力推进旗委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圆满完成本届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目标任务。
今年,常委会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常委会将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政治原则,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坚持把学习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旗委重要决策精神作为常委会的首要任务,认真领会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切实把握加强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研究人大工作融入全局工作的有效举措,坚持把旗委重点关注的、政府着力推进的和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作为依法履职的重点,确保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旗委重大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正确实施。
二、强化监督工作,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常委会将严格按照监督法的有关规定,综合运用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调研视察、执法检查、询问质询、工作评议、跟踪监督等形式,不断改进监督方式方法,找准监督与支持的结合点,推动 “一府两院”及其相关部门依法行政,积极主动服务全旗工作。
(一)加强对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常委会将充分发挥人大在推进法治建设方面的优势和作用,坚持把依法治旗、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作为重要工作任务,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中。一是围绕促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听取和审议旗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通过加大对安全生产的监督力度,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夯实安全生产监管基础,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二是围绕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针对“执行难”等问题,听取和审议旗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推动法院不断完善执行措施、探索创新工作方法、提高执行效能,切实维护司法的公平正义。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对报备文件做到有件必备、有件必审、有错必纠。四是认真接待和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一是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强化对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和决算的监督。听取和审议旗人民政府2016年财政决算的报告、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国民经济发展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旗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跟踪监督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二是围绕深入推进“3661”工程,结合对2016年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跟踪监督,听取和审议旗人民政府关于全旗农牧业产业推动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推动培育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壮大新型经营主体,提升土地流转率、合作组织覆盖率、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加快全旗脱贫攻坚工作步伐。三是围绕繁荣文化旅游产业,将听取和审议旗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旗文化旅游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情况的报告,就辽文化旅游、全域旅游规划建设情况进行视察,推动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加快全旗旅游业发展。
(三)深入开展专题调研。为巩固“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成果,推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常委会将成立调研组,专题对“十个全覆盖”工程后续管理工作进行调研,推动落实长效管护机制,切实维护好、利用好“十个全覆盖”工程建设成果。为深入了解全旗三个牧区群众的生产生活状况,找准改善牧区牧民民生工作的切入点,常委会将对全旗牧区牧民生产生活情况进行专题调研,为旗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进一步服务牧区经济社会发展,增加牧民收入。为进一步规范林东城区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秩序,主任会议将听取纠正林东城区非机动车、行人违章情况的报告,确保城区道路交通的安全、有序、畅通。
三、强化依法办事,规范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
按照《巴林左旗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围绕大额资金管理使用、重大项目建设等工作,深入调查研究,广泛集中民智,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结合、任命和监督相结合,认真组织拟任命人员任前考核、表态发言、颁发任命书等程序,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宪法宣誓制度,不断增强任命干部的法律意识和公仆意识。加强任后监督工作,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更好地履行法定职责。
四、支持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进一步规范“人大代表之家”工作,组织代表开展学习培训、联系选民等活动,丰富代表闭会期间工作。坚持和完善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视察调研、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等制度,保持与代表的经常联系,为代表履职创造良好条件。创新代表建议督办机制,采取常委会各委跟踪督办、组织代表集中视察、办理部门与代表“面对面”沟通联系等方式,强化对办理工作的全过程监督,提高代表建议的办结率和满意度,不断提升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坚持常委会各位主任分片联系指导苏木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制度,组织苏木乡镇(街道)人大主席集中学习、考察培训、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和参与常委会工作,提高苏木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依法做好旗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今年,我旗旗乡两级人大将进行换届选举,这是全旗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常委会将在上级人大的指导和旗委的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做好十七届人大代表选举有关工作。强化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及时制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检查指导,确保旗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依法有序进行。
五、强化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人大常委会履职能力
常委会要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之以恒地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承担起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行使职权,坚持依法依程序履行职责。
进一步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苏木乡镇人大主席和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政策理论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增强思想政治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全面贯彻落实深化改革各项任务,创造性地开展人大工作,更加坚定、自觉地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
坚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地联系人民群众,使人大工作更加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积极主动参与招商引资、脱贫攻坚等全旗重点工作,加强对联系苏木乡镇、嘎查村的工作指导和检查,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等重点工作的落实。做好人大信息宣传工作,加强人大工作交流,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各位代表,我们肩负着宪法法律授予的神圣使命,肩负着全旗各族人民的重托,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在旗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和凝聚全旗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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