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左旗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6年2月19日在巴林左旗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旗人大常委会主任 赵国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旗人大常委会向大会报告旗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的工作,请予审议。
一、2015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旗人大常委会在旗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人大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全旗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工作。全年共组织召开人代会例会1次,常委会会议10次,主任会议14次,组织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8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 13个,印发审议意见10件,配合上级人大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6次,圆满地完成了旗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行使监督权
——围绕依法治旗,强化了法律监督。2015年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针对种子市场存在的管理不规范,未审先推等问题,强调要加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宣传培训力度,严格种子市场管理,大力开展优良品种的试验示范,确保农业稳定发展,农牧民持续增收。听取和审议了旗人民检察院关于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要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制定化解稳控措施,加大控申检察工作力度,不断提升控申工作水平。依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程,审查备案旗政府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2件。认真做好人大信访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新形势下人大信访工作受理、导入、分流、退出等机制,依法化解社会矛盾。一年来,共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43件次,其中上级人大常委会转办件2件。
——紧扣发展主题,强化了经济监督。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旗人民政府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旗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针对上述三个报告,常委会提出了审议意见,建议旗人民政府要立足全旗资源和优势产业,加大项目的推进力度;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盘活新城区存量房产;要强化预算约束,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要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问责机制,抓好审计报告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组织开展了全旗中小企业发展情况的视察,针对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不够优化、融资渠道不畅、管理水平普遍不高等问题,常委会强调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服务平台建设,拓宽融资渠道,着力提升中小企业竞争能力,努力推动全旗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聚焦热点难点,强化了民生监督。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全旗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视察,针对基层敬老院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建议旗政府要加强社会救助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拓宽救助资金筹措渠道,加大农村牧区敬老院投入力度,提升社会救助工作的服务水平。组织开展了全旗学前教育和寄宿制学校管理工作情况的视察,针对学前教育规划滞后,农村公办幼儿园数量不足等问题,建议旗政府要科学编制学前教育发展规划,积极推进普惠性幼儿园建设,依法规范学前教育办学行为,提高全旗学前教育整体水平。针对寄宿制学校教学设备短缺,结构性缺编等问题,建议旗政府继续加大教育投入,逐步完善寄宿制学校基础设施,研究解决寄宿制学校的安全卫生、错时放假等新问题,进一步提升寄宿制学校管理水平。组织开展了全旗乡村公路建设与管护工作情况的视察,建议旗政府要加大公路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快农村路网建设,落实乡村公路日常养护经费,明确乡村公路管护的责任主体,完善乡村公路交通标识标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15年的监督工作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更加注重群众关切。如:农作物种子市场管理、学前教育等方面一直是广大人民群众比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人大常委会通过组织视察,了解掌握情况,提出针对性建议,积极推动问题的解决。二是更加注重基层参与。每个监督议题都邀请了部分基层代表和苏木乡镇人大主席全程参与。在旗人大常委会组织视察的同时,要求各苏木乡镇人大提供有关调研材料,及时征求基层意见建议。一年来,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人数达到100多人次。三是更加注重解决问题。在侧重审议意见落实的基础上,把解决问题作为评价监督成效的关键。如城乡社会救助、乡村道路建设与管护等多项审议意见,旗政府都给予高度重视,得到很好地落实,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正确行使决定权和任免权,全力推进重大决策落实
一年来,常委会先后作出决议、决定10项。听取了旗人民政府2014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依法批准了2014年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了2015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批准了2015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作出了关于批准融资并将相应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的决议,促进了棚户区改造、城市道路建设、十个全覆盖等项目的落实。在预算审查过程中,坚持提前调研,对预算安排的合法性、完整性、可行性和重点支出是否适当等进行了重点审查,推动建立部门预算,规范了财政预算、决算行为。
在行使人事任免权方面,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先召开党组会议研究,经主任会议审议后再提交常委会依法任免。坚持对拟任命干部进行任前考核、表态发言、无记名投票表决、颁发任命书、向宪法宣誓等程序,严把干部任命的考核关、表态关、表决关和任后监督关,切实增强了被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提高了依法履行职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一年来,常委会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5人,接受辞职3人,述职测评110人。
(三)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进一步夯实人大工作基础
——搭建代表履职平台。常委会把2015年确定为“人大代表之家建设年”,按照上级人大要求,制定了《全旗人大代表之家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组织召开了全旗人大代表之家建设工作会议,明确了各级代表之家工作内容。目前,建设旗级人大代表之家1处,乡级人大代表之家13处,嘎查村、社区人大代表活动室45处。各代表之家(代表活动室)采取组织代表接待选民、集中培训、调研视察、代表述职、工作评议、主题实践活动等方式,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代表活动。通过建立代表之家畅通了旗乡两级人大与各级人大代表、人大代表与选区选民之间交流联系的渠道,使代表工作更加务实高效,为代表了解民情、汇集民意、与民分忧、为民办事提供了更加直接有效的服务平台和载体。
——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度。坚持邀请代表参加调研、视察活动,并列席人大常委会。定期组织开展人大代表集中视察活动,11月份组织部分区、市、旗、乡四级人大代表集中视察了全旗重点项目、重点工作进展情况。通过深入实地视察,听取旗政府工作汇报,代表们提出了很多合理化的意见建议,不仅推进了政府相关工作的落实,还为代表更好地履行职责奠定了基础。
——认真督办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旗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闭会后,常委会有关委办对代表所提议案、建议进行了梳理,主任会议研究确定了加强老城区道路改造、加强农资市场管理等5件重点建议进行重点督办,并明确了办理程序、时限和办理要求。在办理过程中,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组成视察组,深入到承办部门进行视察督办。听取了旗政府关于代表建议总体办理情况的报告,又分别听取了旗农牧业局、住建局对代表所提建议承办情况的专项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常委会对代表意见办理结果总体比较满意。目前,旗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64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已经解决、基本解决的48件,占承办总数的 75%;正在解决或已列入计划逐步加以解决的14件,占承办总数的22%;代表所提建议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只能以后解决的2件,占总数的3%。
——充分调动基层人大和人大代表履职积极性。加强了先进典型的推荐评选工作,2015年受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表彰的优秀人大代表之家1个,自治区级优秀人大主席1人;赤峰市人大常委会表彰的优秀人大代表之家2个,市级优秀人大主席2人;旗人大常委会表彰的优秀人大代表之家3个,旗级优秀人大代表17人。建立了代表述职制度,共组织10名市人大代表向常委会述职。同时,我们还为234名旗级以上人大代表建立了履职档案,及时对人大代表出席人代会、参加调研视察、参加培训、提出议案建议等履职情况进行详细记载,加强了代表履职监督工作。
(四)持续转变工作作风,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常委会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载体,狠抓自身建设,自觉把“三严三实”作为新形势下党员领导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坚持定期召开党组会议、主任会议和常委会会议,按要求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和机关党员干部集体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市委、旗委有关规定,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使讲规矩、守纪律成为履职从政的新常态。
同时,加强对苏木乡镇(街道)人大工作指导。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定点联系苏木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参加并指导基层人大组织的重要会议、开展的重大活动,及时解决基层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针对两个街道没有人大工作机构的问题,旗人大常委会向旗委建议在东城街道和西城街道设立“人大工委”,在旗委的重视下,任命了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副主任,为人大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积极配合上级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调研、征求意见等工作。按照旗委统一部署,旗人大常委会机关领导干部认真落实层级示范抓引领工作,积极参与了基层党建、“十个全覆盖”、产业结构调整和脱贫攻坚等相关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旗人大常委会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是在旗委的领导下,旗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旗人民政府、旗人民法院、旗人民检察院和苏木乡镇(街道)人大全力配合的结果,也是全旗各族群众、各个部门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旗人大常委会,向所有关心、支持和帮助人大工作的朋友们表示衷心地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力量薄弱,监督力度还不够;二是代表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三是指导和联系苏木乡镇(街道)人大工作不够紧密等等。这些问题及不足,常委会将认真研究,不断改进。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描绘了“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面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新任务,我们必须准确把握“十三五”时期我旗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引领人大工作,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为我旗“十三五”规划顺利启动实施凝聚智慧、汇集力量。
二、2016年工作安排
新的一年里,人大常委会将在旗委的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的重要部署,紧紧围绕旗委十四届八次全委会议要求,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认真行使好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为全旗经济社会发展筑牢政治基础、作出新的贡献!
做好新一年的人大工作,一是要在工作原则上,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行使职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发挥代表桥梁纽带作用。二是要在目标任务上,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坚持从旗情出发,突出问题导向,依法探索创新,积极担当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职责。三是要在工作措施上,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把“严”体现在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上,把“实”体现在提高人大监督实效上,不断提高人大工作整体水平,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一)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进一步提高监督水平
——着力抓好法律监督,切实强化法制的保障作用。2016年,旗人大常委会继续把法律法规监督作为人大工作的重点来抓。通过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推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一是加大对法律法规的视察和执法检查力度。为加强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监管工作,提高依法监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为推动职业教育发展,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增强就业创业能力,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视察。围绕这两部法律在我旗的贯彻实施情况,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动旗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解决问题、改进工作。二是听取和审议旗人民法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运行和涉及的机构、人员配备、审判方式改革等问题提出有关建议。三是认真配合自治区、市人大来我旗开展的有关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活动,把促进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同推动我旗相关工作有机结合,进一步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四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依法纠正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维护法制统一。五是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根本利益。
——着力抓好工作监督,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一是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抢抓国家在经济新常态下推动发展、改善民生的一系列政策机遇,结合“生态环境优先、产业增收富民、做大做强工业、繁荣文化旅游、统筹城乡发展”五方面重点工作,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对“十个全覆盖”等全旗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情况进行调研、视察,促进经济在新常态下的平稳较快发展,确保旗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二是加强对国民经济和财政预算的审查监督。将听取和审议旗人民政府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2015年财政决算的报告、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强化对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和绩效管理的全过程监督。三是强化对“三农三牧”工作的监督。将听取旗人民政府关于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市场调节和政府引导相结合,进一步优化种植业和养殖业结构,加快培育主导产业、壮大特色产业,促进农牧民持续增收。四是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将听取和审议旗人民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全面了解精准扶贫、金融扶贫、产业扶贫等方面情况,进一步创新扶贫开发思路和办法,督促各部门拿出更加有力的措施,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五是推进棚户区改造进程。将听取和审议旗人民政府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统筹做好规划和建设,加快改造步伐、化解存量房产、惠及更多群众,促进城市整体形象的提升。
——着力完善监督机制,进一步增强工作实效。一是组织开展询问工作。按照《巴林左旗人大常委会询问和质询办法》的规定,选择全局性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开展询问工作,切实发挥询问沟通情况、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监督作用。今年常委会将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脱贫攻坚工作进行询问和专题询问。二是加大跟踪监督和督促落实力度。常委会将听取旗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主任会议将听取《学前教育和寄宿制学校管理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三是开展部门工作评议。结合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协调绿色发展,今年将组织对林业局、环保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进行工作评议。采取工作调研、发放社会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等形式,把工作评议和推动全局工作结合起来,促进各职能部门依法行政、积极作为。四是完善人大各工作委员会与“一府两院”相关部门联系制度,把加强与“一府两院”的沟通贯穿于监督工作各个环节、落实到各个层次。
(二)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始终将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与贯彻落实旗委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探索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有效方法。认真执行《巴林左旗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暂行规定》,探索建立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清单,依照法定程序及时作出决议决定。
——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正确处理好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的关系,认真组织实施拟任命人员任前考核、表态发言、颁发任命书等程序,及时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为我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组织有关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加强任后监督,进一步修改完善述职测评办法,采取到会述职和书面述职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增强被任命干部的法律意识和公仆意识。
(三)做好代表工作,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
——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总结我旗“人大代表之家”建设经验,进一步丰富代表闭会期间活动内容,督促指导苏木乡镇(街道)“人大代表之家”和嘎查村(社区)人大代表活动室规范化运行。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工作机制的落实,通过调研、视察、走访、直接联系选民、代表接待日、主题实践活动等方式,畅通社情民意表达和反映渠道。依托旗人大常委会专门网站,搭建代表履职服务网络平台,公开代表信息、代表活动、代表学习培训等内容。
——提高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认真整理代表议案、建议,选择涉及全局性、影响大和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议案、建议进行重点督办。进一步强化承办单位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在听取总体办理情况的基础上,对部分承办单位办理情况进行测评,对重点督办建议逐件表决,努力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逐步建立代表建议网上提交、交办、办理和答复工作机制,推进代表建议内容、办理结果及代表满意度“三公开”工作。
——扎实做好人大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制度,及时向人大代表通报工作,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参与常委会开展的各项活动,让代表了解经济社会发展动态。定期组织旗乡两级人大代表和苏木乡镇人大主席(工委主任)进行培训,继续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向常委会述职,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加强对苏木乡镇人大工作联系和指导,规范苏木乡镇人大主席团闭会期间的工作,依法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和代表活动经费。做好苏木乡镇人大换届选举检查指导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四)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履职能力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建工作,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正确处理好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关系,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进一步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的政策理论和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考察培训,不断提高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提高依法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发挥人大联系群众的作用,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适时提出有价值的建议,为旗委科学决策提供参考。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深入基层,听民声、摸实情,使人大各项工作更加符合实际、更加科学民主、更加务实高效。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理清创新思路,探索工作新途径,不断提高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在旗委的坚强领导下,在旗委十四届八次全委会议精神的指引下,依法履职、务实工作,为建设“富裕左旗、和谐左旗、人文左旗、魅力左旗”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