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左旗2016年预算重点项目支出及重大专项资金安排说明
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及全旗经济发展需求情况,将列入2016年年初预算的重点项目支出及重大专项资金作出如下说明:
1.发改项目前期费488万元。
2.财政投资预算、结算评审费用800万元。
3.车辆保险费30万元。
4.教育85年以前辞退民办教师补助资金4,772,500元。教育费附加用于还校安工程借款870万元,学前教育锅炉维修改造286,300元。
5.乡镇民政工作专项20万元。
6.农牧户冬季取暖用煤补助资金18,856,590元。
7.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未休假补贴100万元。
8.环保局:燃煤锅炉改造85万元。
9.污水处理厂:清源污水处理厂运行补贴经费8,778,000元。
10.住建局: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00万元。
11.新增草原确权承包工作经费322万元。
12.林业局重点区域绿化500万元。
13.交通局:签批左旗道路交叉路口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及增设减速设施资金1,064,160元。
14.国土局:基本农田划定经费1,286,500万元;琥珀沟水库项目前期费1,157,600元;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经费6,996,000元,新增本级土地复垦资金1000万。
15.一事一议:3,000万。加强对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补助。
16.示范试点:新增200万。因2013年我旗被自治区财政厅确定为新型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项目首批试点旗,试点工作为期3年,为了试点工作结束后能够使试点工作的成果维持下去,每年应纳入财政预算一部分资金。
17.粮食挂账利息补贴60万。
18.2016年蒙古族幼儿园补贴经费80万元。
19.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271万元。
20.普通高中“两免”资金338万元。
21.普通高中助学金配套资金26万元。
2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提标旗本级应配套资金100万元。
23.民族教育专项资金50万元。
24.校安工程贷款2016年应还本金利息350万元。
25.2016年十个全覆盖校舍维修改造工程配套资金28,332,000元。
26.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学校集中供热取暖费390万元。
27.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160万元(用于上京高中免学费配套资金)。
28.乡苏木镇文化专项配套资金10万元。
29.文化旅游产业资金600万元。
30.行政事业退休社保发工资与上级补助差2,736万元。
3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747,219元。
32.民政局优抚金3,108,700元(按上年农牧民纯收入的1.5倍配套)。
33.行政事业单位抚恤金200万元。
34.退伍军人一次性经济补助1,050万元(预计有140人退伍,按在岗职工工资1.5倍补助,2015年裁军30万人,一年有两次退役,9月份约退役50人,12月份约退役90人)。
35.高龄津贴1,201,800元。
36.孤儿养育323,000元。
37.城镇三无人员补贴966,000元。
38.民政局列文革三民生活补助182万元(旗财政负担74.4%)。
39.农村低保6,737,000元。
40.城镇低保609万元。
41.城乡流浪乞讨人员临时救助2,227,000元(按上级补助资金的80%配套)。
42.五保供养371万元。
43.企业退休采暖生活补贴1,452万元(其中:社保退休发工资的生活补贴每月40元,采暖补贴每月60元)。
44.公立医院改革药品零差率补助中蒙医院306万元。
45.公立医院改革药品零差率补助旗医院438万元。
46.基本公共卫生地方配套973,000元(按户籍人口2.7元/人)。
47.医保局二等乙药费160万元。
48.卫计局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397,500元。
49.医保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761,400元(城镇居民参合人数约27,000人*28.2元/人)。
50.卫计局新农合补助资金7,905,000元(新农合参合人数255,000人*31元/人)。
51.城乡医疗救助324万元(户籍人口358,000人*9元/人)。
52.乡村道路维修专项资金400万元。
53.气象局新站址观测场建设经费100万元。
54.农业发展专项资金2,000万元。
55.社会矛盾化解基金300万元。
56.“十个全覆盖“经费38,600万元。
57.预备费3,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