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6日在巴林左旗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人大常委会主任 赵国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旗人大常委会向大会报告旗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的工作,请予审议。
2018年,旗人大常委会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在旗委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市委和旗委决策部署,依法履行职责,积极主动作为,为我旗改革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新的贡献,实现了本届人大工作的良好开局。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
常委会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做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的有机统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引领方向、指导实践,把推动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两个机关”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常委会党组严格履行政治责任,坚持民主集中制,提高议事决策水平。坚持重大事项向旗委请示报告制度,保证人大各项工作与旗委决策部署步调一致、同向发力,确保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执行。
二、突出监督重点,把监督与支持贯穿于人大依法履职全过程
常委会紧紧围绕全旗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问题,坚持依法监督、有效监督,不断提升监督工作实效。
(一)推动经济平稳运行。听取和审议了旗人民政府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建议政府着力抓好主导产业,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资金争取力度,切实抓好“放管服”工作。听取和审议了旗人民政府《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提出了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动公务卡消费;切实规范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率和效益;做好预算决算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等建议。按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要求,筹划建立了预算联网监督平台,为实现财政预决算“在线”监督奠定了基础。
(二)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围绕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视察,听取和审议了旗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针对视察中发现的环境保护意识还需增强,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配套制度还不健全,草原资源保护及河长制落实还不到位等问题开展了专题询问,
同时建议政府要继续加大环保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加强综合整治和环保投入,提升环保工作水平;加强联合执法,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三)推动民生事业稳步发展。群众利益无小事,着眼惠民富民,高度关注扶贫、教育、医疗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常委会对全旗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调研,针对全旗脱贫攻坚主导产业与贫困群众联结不够紧密、龙头企业带动能力不强等现状,提出了要大力培育发展主导优势产业,壮大龙头企业规模等审议意见。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办学水平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常委会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并开展了专题询问。针对视察中发现的教师队伍结构不尽合理,基础设施不完善,城乡教育发展不均衡等问题提出了审议意见。农村牧区基层卫生室管理和服务能力建设情况,一直是人大代表关注的问题。常委会对全旗嘎查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提出了完善机制,规范管理,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农村牧区公共卫生服务水平等建议。
(四)推动法治左旗建设。常委会围绕法治左旗建设,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视察,针对土地规模化经营程度低,农机监管体系不完善,农机社会化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建议政府创新工作举措,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构建农机监管和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提高我旗农机化整体水平。深入开展司法工作监督,听取了旗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督促人民法院进一步落实司法改革精神,不断提高审判及执行工作实效。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全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57件次,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强化依法办事,把服务大局贯穿于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工作全过程
常委会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市委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相关文件精神,坚持集体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把党的意图和群众意愿有机结合起来,凝聚加快发展的强大合力。常委会审查了2017年度财政决算报告,作出了批准2017年度财政决算的决议。
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相统一,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严把干部任命的考核关、表态关、表决关和任后监督关。严格执行宪法宣誓制度,促使被任命人员不断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全年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8人次。
四、紧紧依靠代表,把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贯穿于代表工作全过程
常委会始终把代表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不断探索和完善代表工作新机制,努力为代表更好的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一)深化服务保障,增强代表履职能力。常委会密切与代表联系,邀请代表参与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活动,拓宽了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建立了旗乡两级代表履职档案,规范和激励代表履行好职责。举办了旗乡两级人大代表培训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和履职知识,提高了代表的自身素质和履职能力。
(二)强化建议督办,推动解决实际问题。常委会专门召开了代表建议交办会议,采取日常督办、重点督办和跟踪督办等方式,组织代表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视察。旗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把办好代表建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执行部门办理、政府办公室汇总、分管副旗长审核签发、答复代表的工作流程,切实解决了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
(三)开展主题活动,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常委会组织全旗各级人大代表开展了助力脱贫攻坚主题实践活动。代表们结合自身优势积极开展结对帮扶、捐资捐物、宣讲政策等活动,营造了助力脱贫攻坚的良好氛围。全旗各级人大代表共帮扶贫困户1324户,捐资捐物300多万元,为贫困户提供就业岗位155个。
五、强化纪律要求,把转变作风贯穿于自身建设全过程
常委会坚持在实践中学习和创新,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主动适应新时期、新形势对人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一)深化学习教育,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常委会党组始终把建设“学习型”机关放在重要位置,组织机关党员干部系统学习了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
(二)严格纪律规矩,强化机关作风建设。常委会党组带头遵守党的各项纪律,深入改进作风,严格纪律约束,一以贯之地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研究制定了《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廉政风险防控清单》,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以问题倒逼责任,以责任强化担当,营造了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三)健全完善制度,强化管理提升效能。常委会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健全完善常委会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制定了《巴林左旗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了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职责、运行规范等内容;修订了《巴林左旗人大常委会信访办法》,进一步规范了信访工作的受理范围和程序;出台了《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办法》,拓宽了公民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渠道;对机关各项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完善了机关工作规则、党建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常委会机关工作精细化、规范化水平。
各位代表,常委会一年来取得的工作成绩,是旗委坚强领导、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全体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各苏木乡镇街道人大及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结果,也是全旗各族人民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旗人大常委会,向关心、支持、帮助人大工作的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与旗委和人民群众、各位代表的期望相比,与新时期人大工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监督工作实效还需进一步加强,意见建议的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代表活动形式还不够丰富,代表履职积极性和主动性还没有充分发挥;常委会自身建设水平和苏木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规范化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等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并加以改进。
各位代表!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我旗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必须牢牢把握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明确努力方向,坚定信心决心,狠抓工作落实。旗人大常委会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旗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和旗委的决策部署,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民生不断改善,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争当赤峰北部旗县“排头兵”贡献智慧和力量,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今年,常委会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以坚持党的领导为统领,始终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人大常委会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行使各项职权过程中,紧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紧扣人民群众重大关切,重要工作、重大活动要及时向旗委请示报告,使人大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把旗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上升为全旗人民的共同意志,切实担负起人民的信任、历史的重托。
二、以推动落实全旗重点工作为己任,充分发挥人大监督促进作用
(一)依法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常委会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依法开展监督工作,努力促进全旗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一是着力强化财政经济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旗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财政决算草案、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2018年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关于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19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针对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中的突出问题提出审议意见;听取和审议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全力打造公正高效的政务环境和安商亲商的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完善预算联网监督平台运行机制,实现财政预决算“在线”监督,为代表查询财政预决算情况提供服务;制定《巴林左旗人民政府向巴林左旗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制度》,为加强全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着力强化对重点领域工作的监督。围绕推进全旗重点工作,听取和审议旗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2018年全旗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强化环境监督管理能力的提升,促进中央、自治区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到位;听取和审议关于全旗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吸引社会资本投资旅游产业,着力打造精品线路和景点,大力开发契丹辽文化旅游产品,扩大契丹辽文化的知名度,打造好契丹辽文化体验游王牌;组织对“河长制”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专题调研,推动河湖管理和水资源保护。
三是着力强化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关于全旗普法依法治理、促进社会治理创新工作的报告,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听取和审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坚持封山禁牧政策,巩固禁牧成果,推动以草定畜、草畜平衡政策进一步落实,保护生态和自然资源安全;组织对《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进行专题调研,促进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的规范化、标准化;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始终把“合法性”作为审查工作重点,逐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不断提高备案审查工作水平;扎实做好信访工作,落实信访工作要求,规范信访工作程序,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及时转办、交办,并做好督办工作,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任免权。常委会着眼于服务全旗发展大局,对涉及长远发展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讨论,依法作出决定决议,保障和促进旗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在旗委的领导下,依法严格行使任免权,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增强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
(三)进一步深化代表工作。加强旗人大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指导人大代表之家和代表活动小组开展好活动,坚持邀请代表和公民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不断拓展代表履职的渠道和途径。继续做好代表履职培训工作,不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深入推进“人大代表助力脱贫攻坚”主题实践活动,帮助贫困群众解决最现实的困难和问题,真正做到履职依靠人民,履职为了人民。进一步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不断提升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和满意度。
三、以“严、紧、实”的作风为根基,着力强化自身建设
(一)严格落实责任,持之以恒加强党的建设。坚持不懈落实党组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与人大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安排。认真做好自治区巡视整改工作,切实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领导带头、细化任务措施,坚决把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深化思想认识,更加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的各项纪律。扎实开展好组织生活,按照制度要求开展好“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活动,不断促进党内生活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二)紧抓学习教育,持之以恒提升履职能力。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切实加强宪法法律学习,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人大业务知识学习,进一步增强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组织人大代表交流考察,学习先进经验,提高履职能力;组织旗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苏木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到先进地区学习培训,借鉴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和议事决策水平。
(三)完善制度机制,持之以恒夯实工作基础。按照机构改革总体部署,根据工作需要,认真做好制度建设的“立、改、废”工作,健全和完善常委会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严格议事程序,规范履职行为,保障常委会工作高效运转,不断提高常委会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水平。加强对苏木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按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安排部署,落实好三山乡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试点工作,全面提升苏木乡镇街道人大工作水平,推动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各位代表,时代赋予我们新的使命,人民寄予我们新的期望,让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旗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开拓创新、奋发有为,以优异的成绩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