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自治区文物普查领导小组会议精神,深刻汲取秦直道事件教训,11月26日,我旗召开文物安全警示教育会议,旗政府副旗长赛音巴雅尔出席会议并讲话。
赛音巴雅尔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深化文物保护思想的认识,各地各部门要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压实责任,坚决守住文物安全红线。要认真贯彻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前置审查和监督问责,完善相关保护机制,常态化开展文物保护巡查和执法检查。要以开展警示教育为契机,全面起底、深挖彻查文物保护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文物安全管理水平和治理能力。要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统筹和指导,加强监督检查和问责问效,切实履行好职能、发挥好作用。要始终保持打击文物违法犯罪高压态势,对文物犯罪形成有力震慑。
赛音巴雅尔强调,要持续提升全旗文物保护管理水平,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文物保护工作。要严格落实地上文物“先调查、后建设”,地下文物“先考古、后出让”制度,加强文物保护单位周边建设管控,涉及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两线”的建设工程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报批手续,严肃查处越权审批、未批先建、边建边批等破坏文物违法行为,决不能发生掩埋、损坏文物资源问题。要不断加强文物保护力量配备和队伍建设,形成安全坚固的文物防御体系,建立常态化文物保护自查机制。要充分利用媒体,积极组织、广泛开展文物保护、文物安全、文物法制等宣传工作,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文物保护,进一步提升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文物保护和监督氛围。
会议传达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秦直道遗址遭破坏案件警示教育方案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文物局关于秦直道遗址达拉特旗段遭破坏案件情况的通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文物保护前置审查工作的通知》,通报了全旗文物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各苏木乡镇街道、旗直各有关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