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赤峰市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3月28日。
联系电话:0476-8833799
联系地址: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
附件: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3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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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 |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项整改任务:2021—2024年,核实国家下发林地问题图斑1689个、草原问题图斑1032个,涉及违法占用林地和草原311公顷、1053.6公顷,毁林毁草问题多发频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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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巴林左旗林业和草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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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按期完成2021—2024年国家下发林地草原问题图斑核查处置,充分发挥林草长制引领作用,遏制毁林毁草问题多发频发态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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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1)积极推进问题图斑核查处置工作,2026年3月底前完成2021—2024年国家下发林地草原问题图斑整改。 (2)将国家下发林地草原问题图斑整改工作纳入林草长制年度重点任务,开展实地督导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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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情况 |
已全部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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