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销号的公示
(第二轮第4项整改任务)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赤峰市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24日。
联系电话:0476--8337263
联系地址:赤峰市松山区大明街12号
附件: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第4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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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 |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项整改任务:2021年12月,自治区“十四五”水资源配置利用规划和“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均明确下达赤峰市2025年用水控制指标为不超过20.23亿立方米,2022年赤峰市印发实施的《赤峰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确定2025年全市用水总量目标时在不计入非常规水资源的情况下,擅自将2025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目标确定为21.13亿立方米,超出自治区下达的用水控制目标1.48亿立方米。2023年,全市用水总量达24.97亿立方米,超过自治区下达年度控制指标4.74亿立方米,超用水目标达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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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
巴林左旗党委和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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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坚持量水而行、节水优先,2025年全旗用水总量不超过控制指标1.4647亿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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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1)从农业工程节水、农艺节水、机制节水、结构节水等方 面持续推进农业高效节水,力争2025年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3万亩、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2万亩,推广抗旱品种9000亩。 (2)全力推进“节水行动”,根据《赤峰市“四水四定”实施方案》,制定《巴林左旗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一旗(县、区)一策”方案》、《巴林左旗落实节水行动任务分解方案》,坚决推动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 (3)强化取用水审批管理,对超管控指标的管理单元区域实施取水许可限审限批,除城乡居民生活或者供热管网补水等特殊情形外,被限批区域暂停审批新增取用地下水。 (4)持续开展不合规机电井封闭工作,2025年12月底前封井30眼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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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情况 |
1.巴林左旗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新建3万亩,改造提升2万亩已经赤峰市农牧局批复,并已开始建设。 2.已制定完成《巴林左旗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一旗(县、区)一策”方案》已通过巴林左旗水利局印发实施,《巴林左旗落实节水行动任务分解方案》已经印发并实施。 3.对新增地下水严格进行控制,审批权限已上划至赤峰市水利局。 4.加大对农村牧区的综合检查、执法力度,坚决封闭取缔非法机电井,2025年已封闭非法取水井13眼。 5.山金红岭井下疏干水处理工程已经建设完成,目前正在试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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