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4年10月15日至12月15日,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对巴林左旗开展了常规巡视。2025年1月10日,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向巴林左旗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巴林左旗委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巡视反馈以来,巴林左旗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等制度规定,认真贯彻孙绍骋书记在听取十一届自治区党委第七轮巡视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政治高度,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最有力的举措,推动巡视整改见真章、求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位部署推进。旗委坚决扛牢巡视整改主体责任,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向我旗反馈巡视意见后,第一时间成立巡视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和6个专项整改组,由旗委书记任组长并兼任综合协调组组长,对巡视整改负首责、负总责,其他旗级领导同志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分头领办整改任务,构建了“旗委统一领导、旗委书记牵头抓总、旗委常委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通过定期召开旗委常委会会议、旗政府常务会议、专题调度会议等方式,及时研究解决巡视整改工作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深刻检视剖析,精准制定方案。旗委全盘认领、诚恳接受巡视反馈意见,第一时间组织检视剖析,召开自治区党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查摆问题短板,深挖问题根源,明确改进方向。针对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反馈问题,逐条逐项认真梳理,全面进行举一反三,经反复研究论证、旗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审议,制定《关于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对巴林左旗开展常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细化制定整改措施166项,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以及整改时限,做到责任清、任务明。
(三)强化过程管控,狠抓督办落实。旗委始终以高标准、严要求统筹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建立健全督办工作机制,实行整改任务清单化管理模式,跟踪调度整改进展。根据阶段性任务要求,系统评估巡视整改情况,对整改进度滞后、整改成效不明显的及时进行督办提醒。定期开展巡视整改专项督查,聚焦责任落实、整改进度、制度建设等关键环节,通过“四不两直”方式进行“穿透式”监督检查,及时提出意见建议。构建“常态调度、动态提醒、定期督导”全链条督办闭环,扎紧巡视整改监督藩篱,切实以严督实查推动整改常态长效。
二、巡视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旗委围绕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逐项推进整改落实。
(一)落实巡视整改政治责任方面
全面压实整改责任。一是旗委将以往巡视反馈未完成问题纳入本轮巡视整改重点,细化分解整改任务,分阶段明确整改目标,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确保尽快整改到位。二是全力推动鑫泰铁矿采空区、尾矿库完成地质环境治理,并通过验收,聘请专家对全旗矿山进行全面排查,举一反三开展治理工作,做到应治尽治。三是集中攻坚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加快推进问题化解。四是制发《巴林左旗落实城市功能升级行动任务分解方案》,对全旗市政管网设施系统开展排查分析,按照统筹谋划、分步推进原则,持续完善全旗污水处理体系。
(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方面
1.全面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1)全力推进绿色矿山高质量发展。一是制定《巴林左旗矿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按照绿色发展、资源有效保障、项目带动、节约集约、依法依规原则,扎实推进“探矿增储、盘活重组、资源整合、扩产上能、建链延链强链、绿色建设”六大工程,“一矿一策”推动矿山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做大做强矿业经济。二是立足全旗资源禀赋和矿权分布实际,优化资源勘查开发布局,加快资源利用方式转变,重点推进“乌兰达坝、白音诺尔、富河”三大矿区整合工作,全面提升矿产资源集约化开发和综合利用水平。
(2)深化整治非法开采资源突出问题。一是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生态环境风险隐患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和自查自纠,共发现老旧采坑230个,正在有序推进恢复治理。二是建立健全动态巡查机制,加强对重点区域的日常巡查和夜间突击检查,拓宽违法线索举报渠道,重点打击非法盗采及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形成严打高压态势。三是组织开展“植树护林、探索自然—共建绿色未来”等普法宣传活动,全面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营造守护自然资源的良好氛围。
(3)坚决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一是结合“双随机”抽查检查等专项行动,对涉危险废物和自动监测数据企业实施动态监管,强化对“散乱污”企业的排查整治,全面消除风险隐患。二是持续加强司法衔接,加大生态环境领域联合执法检查力度,督促限期整改存在问题,依法查办一批违法生产除草剂原料、排放污水案件,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三是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问题,进一步完善定期排查、信息共享、会商研判等工作机制,从源头上杜绝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发生。
(4)强化林草资源保护。一是加快植被恢复,依法查办一批非法采伐树木等违规违法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督促指导责任主体限期完成植被补植,做好抚育管理。二是强化巡查巡护,按照责任区域和责任领域,明确旗乡村三级林长和护林员的工作职责和任务目标,实行网格化管理、制度化推进、常态化监督,构建了全域覆盖的林长制责任体系,有力推动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三是加强林草资源监管,对2022年以来违法采伐案件地块植被恢复情况开展“回头看”,排查案件61件,发现恢复不到位问题3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2.全力推动“五大任务”落实落细
(1)推动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更加牢固。一是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注重以草定畜、动态平衡,以《巴林左旗规范生态禁牧工作制度十条》为抓手,加强乌兰坝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规放牧行为整治,对重点区域开展禁牧专项清理行动,提升禁牧工作质效。二是加强项目行政审批管理,持续强化手续审批工作、规范手续办理,细化涉林草地使用相关审批流程制度2项,对16个涉林草地使用项目及开发活动全面进行合法合规性前置审查,确保相关主体依法依规使用林草地。三是深化积存污水治理,加大垃圾处理厂填埋区渗滤液清运力度,推进林东镇垃圾处理厂二期项目渗滤液处理设备采购,进一步提升渗滤液处理能力,有效解决渗滤液积存问题。督促指导巴林左旗清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与备案,定期开展环境隐患排查工作,及时遏制问题隐患,严防渗滤液泄漏事件发生。
(2)推动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提质增效。一是严守耕地保护红线,落实藏粮于地战略,组织开展全旗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信息采集摸排行动,对57个图斑情况进一步核实,将严格按照上级政策开展整治。二是持续提升就地加工转化率,积极引导现有企业扩大产能,支持兴海食品、福山食品2家肉牛定点屠宰企业加大产品营销力度,推动锦正食品10万头/年肉牛屠宰加工项目尽快建成投产,建立“线上+线下”销售模式,畅通线上“三峡e购”、“832”电商平台以及线下与山东、上海、河北等地企业的供货渠道,不断扩大肉牛产品销售规模。三是提升农业水资源利用效率,将安装远程计量设施纳入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待项目指标下达后安装。对全旗4431眼灌溉机电井实行清单化管理,全部按照“以电折水”方式收取水费。制定《巴林左旗农业灌溉机电井管理办法》,明确8项管护措施,形成农业灌溉机电井一张图。对全旗农业灌溉机电井开展全面排查,发现并整改机电井阀损坏、水泵烧毁等问题17个。
(3)推动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建设坚不可摧。一是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定《巴林左旗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围绕矿山、危化品、城镇燃气、消防等重点行业及新业态新领域,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共整改问题隐患1298项。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将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常态推进“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全覆盖建立“网格党小组+专职网格员+楼栋(单元、联户)长”基层微治理机制,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走访和党员干部常态化包联入户走访工作,推动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三是持续发挥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作用,拓宽线索来源渠道,深挖彻查各行业领域苗头性、倾向性案件线索,及时跟进核实处理。健全完善未成年人案件“一站式”取证服务中心职能,落实联防联控机制,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治理,依法严厉打击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活动。四是全面压实信访工作责任,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通过领导干部包案、接访下访以及召开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等方式,及时解决群众信访诉求,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4)加大新能源开发利用力度。坚持以“新能源+”为着力点,多元化拓展新能源应用新领域、新场景,重点招引实施一批新能源产业项目,内蒙古能源赤峰巴林左旗100万千瓦风光储基地项目及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已开工建设,巴林左旗55.34MW光伏帮扶电站项目有序推进,中广核巴林左旗风光制氢一体化项目已完成土地预审、项目核准、建设用地批复等手续办理,争取早日开工,促进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
3.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
(1)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各项工作的主线,定期召开旗委常委会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听取民族工作情况,学习相关政策文件,研究下一步工作,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纳入旗级领导年度调研计划,确保全旗各项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稳步前进。二是持续巩固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成果,积极拓展“8+N”民族团结进步联创共建内涵,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嘎查村村规民约和社区居民公约,组织开展“石榴花开美上京”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书画摄影展等联建共创活动5场次、“亮丽北疆•吉祥巴林”新春联谊会等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活动6场次。实施文艺作品创作和提升工程,制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共建美好家园》主题宣传片,启动“石榴花开美上京”我身边的民族团结进步故事短视频作品大赛,展播相关故事6期,切实讲好身边民族团结进步故事。三是深化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平台载体,对市级教育实践基地辽上京博物馆实施改造提升工程,优化展陈内容和讲解词,融入更多民族团结进步内容,举办系列活动4场次,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走深走实。
(2)全面推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一是定期督促指导6所原民族语言授课学校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二是召开全旗教育系统党建工作会议和党务工作培训会,组织教师参加全市原民族语言授课学校英语和理科教师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能力提升专项集中培训,举办全旗中小学、幼儿园专任教师培训班,切实提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水平。
4.全力推进“六个工程”落地见效
(1)深入推进政策落地工程。一是制定《巴林左旗重大战略和政策任务清单》,实行政策落地工程动态调整和“月调度、月总结”机制,密切跟踪关注最新政策调整情况,对无法实施的及时剔除,对上级出台的最新政策及时纳入,目前已落地并持续推进政策191项。二是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引导各部门围绕产业升级、民生改善等重点领域,聚焦“两重两新”政策,挖掘谋划优质项目,最大限度争取上级政策、项目及资金支持。2025年谋划上报“两重”项目9个,申请资金5.4亿元;谋划上报“两新”项目3个,申请资金2101万元。三是积极拓宽政策争取领域,全力谋划智慧农牧业、文化旅游商品传承创新领域项目,已争取赤峰市肉羊智慧牧场建设项目4个,全部完成旗级验收,申报草原白瓷文化商品研发项目,获批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
(2)持续深化诚信建设工程。一是优化完善“一办四组”组织架构,召开2025年度诚信建设工程推进会,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建立问题整改台账,落实销号管理,确保及时有效解决诚信建设突出问题。二是组织开展政府失信行为大排查、大起底,目前无新增政府失信行为。三是加强项目资金拨付管理,规范项目审批办理程序,对政府投资类项目严格审核条件,未明确资金来源的项目禁止审批和开工建设,避免形成新的拖欠账款。
(3)扎实推进温暖工程建设。一是加快改造老旧供热管网,聘请第三方权威机构,对现有供热设备、设施进行评估排查,根据评估改造建议,将运行年限满20年的13.6公里供热管网列入2025年改造计划,目前正在推进改造。二是全力解决供暖不畅问题,通过协调热力企业上门调节、排气、清洗过滤网等方式,解决一批因室内设施堵塞循环不畅导致室内温度不理想问题。2024年10月15日至2025年4月15日供暖期间,开展“访民问暖”活动23次,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温暖工程居民室温在线监测平台”监测住户室温,公布监测数据18次。三是及时受理解决需求诉求,对“12345”平台反映供暖不热的工单,第一时间核实处理反馈,确保群众“温暖过冬”。
(4)加快推动科技突围工程。一是实施科技投入攻坚行动,将科学知识普及、科学技术研发等科技投入纳入2025年财政预算,加大科技资金争取力度,目前已争取“三区”科技人才奖补资金、科技计划项目资金、技术交易后补助、高新技术企业奖补等上级政策资金325万元,进一步提升科技投入比重。二是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制定《关于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设立专项奖补资金,对创新平台建设、科技企业培育、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给予资金奖励。三是强化科技型企业培育,积极开展企业大走访行动,全面了解其经营状况、发展规划、研发投入、队伍建设情况和科技创新中的需求建议,推动14家科技型企业与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2025年新增获批科技计划项目2个,结转2024年科技项目5个。
(三)深化改革方面
1.加快国企改革进度。一是建立健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薪资管理制度,细化完善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办法、人事管理制度,目前已初步制定相关制度2方面10项,切实提升改革质效。二是积极推进企业降本增效,有序剥离无效资产,优化债务结构,提升企业风险防控能力,稳步推进乡村振兴产业园,标准化厂房一、二、三期和国有砂厂项目建设,天龙山圣象山景区已进行试运营,进一步拓宽主营业务渠道,提升经营质效。
2.加强水生态保护治理。一是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定《巴林左旗落实节水行动任务分解方案》、《巴林左旗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办法》,细化完善《巴林左旗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一旗一策”方案》,明确全年用水总量和控制指标,实现计划用水管理全覆盖。二是大力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加快2025年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进度,推广浅埋滴灌20万亩、膜下滴灌15万亩、密植高产精准调控35万亩,乌力吉沐沦河水引入旱作高标准农田项目已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力争尽快投入使用。三是合理规划保护水源地,均衡调整第一水源地与第二水源地供水用量,加快推进振兴大街供水管网项目、巴林左旗林东城区新建水源井及供水保障能力提升项目,保障日常用水供应。四是积极推进企业节水技术改造,山金红岭井下疏干水处理工程项目已完工具备使用条件,拟培育节水企业1—2家,正在组织申报。五是强化供水管网维修检修,清理市政管网给水井104个,保养阀门181个,有序实施林东城区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年内改造供水管网1228米。
3.加快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及时选优配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领导干部,建立并动态调整《全旗科级领导职数台账》,精准掌握岗位空缺情况,优先配备空缺时间较长和亟需的岗位,最大限度用好领导职数。
4.全面落实生态保护机制。一是建立执法部门内部快速响应机制,组建工作推进组,对于紧急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处置,防止违法行为造成更大的资源破坏和经济损失。二是健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属地、行业部门、司法机关沟通配合,对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线索构建协同核实、查办、处置工作闭环,加大违法案件查办力度,持续跟进后续恢复治理工作,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查处、恢复“双到位”。三是强化执法干部队伍建设,开展2轮次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水平。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方面
1.旗委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推动形成严的氛围。一是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2025年旗委常委会工作要点,旗委书记带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指导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级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二是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召开旗委常委会会议3次,专题学习上三级纪委全会精神、听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三是持续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纳入党校主体班次必学内容,深度融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开展旗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7次,进一步带动基层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形成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良好学习氛围。四是推动同级监督常态化长效化,旗纪委监委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情况纳入政治监督责任清单,持续加大违纪违法问题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五是制发《巴林左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旗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旗纪委监委向13个苏木乡镇(街道)纪(工)委、1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下发工作提醒函,督促落实监督责任。向社会公布《受理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的公告》,全面受理有关问题线索。转发观看酒驾醉驾警示教育微视频《代价》,覆盖旗乡村三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1.8万余人次。
(2)坚决落实“一岗双责”。一是旗纪委监委严格落实监督执纪职责,督促指导全旗各党委(党组)制定《2025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全面压实各层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二是旗政府旗长组织召开旗政府廉政工作会议,与旗政府党组班子成员、地区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廉政谈话,教育引导守住底线、不触红线。各副旗长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构建责任互联互通、压力传导顺畅、各方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在全旗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财经制度执行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整改问题63个。四是制定《巴林左旗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权力责任清单》,明确监管部门权利义务和重点岗位监管要求,加强对招投标全过程的动态监控,打造良好的招投标市场环境。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办法》,强化交易平台运行维护、服务标准、安全保障等方面管理,确保平台稳定高效运行。
2.旗纪委监委深入履行监督责任
(1)从严开展监督执纪。一是严格履行监督责任,聚焦重点领域、关键岗位、重要环节以及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的地区部门,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推进主体责任落实落细。二是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严格用纪律戒尺丈量和处置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及时受理和分析研判各类问题线索,快查快办快结,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科学合理量纪定责。
(2)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一是严格落实案件自查评查制度,修订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评分细则》,对2024年已办结的案件开展交叉互评,推动案件办理质量稳步提升。二是严格执行案卷归档制度,全面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检查调查类材料整理归档接收规范》、《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案件移交须知》等规定,对移交案件及时进行审核,未出现案卷“带病归档”问题。三是严格落实执纪审查安全检查制度,随机抽查办案单位“走读式”谈话同步录音录像,结合上级执纪审查安全检查、案件评查情况,对办案程序不规范问题进行内部通报,确保执纪程序合法合规。
(3)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一是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深入实行“组组”协同监督、“室组”联动监督、“片区协作”监督机制,围绕重点任务、重点领域、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监督检查2轮次,持续整治作风顽疾。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将其纳入旗纪委监委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对5个全国性专项整治项目开展监督检查4轮次,推动建章立制2个,上报典型实事6件。二是强化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督促和指导,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综合运用谈话函询、纪检监察建议书、廉政提醒函、“一月一发函”等方式,推动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发挥。三是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日常教育管理,实行派驻机构集中办公,定期开展学习培训和业务指导,目前已完成17批304人次。
3.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严厉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一是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组织召开旗委常委会会议及旗纪委全会,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进行全面系统安排部署,审议通过《关于在全旗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制发《巴林左旗关于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任务落实清单》,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列为各级党组织集体学习必学内容,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开展集体学习。二是对公务接待、办公用房以及公车使用等关键领域,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线索及时核实查处。三是综合运用专项整治、明查暗访、通报曝光等手段,围绕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等易发多发问题,开展明查暗访,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四是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执纪审查力度,制发《巴林左旗部分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督促全旗党员干部以案为鉴,不断增强遵规守纪意识,坚决遏制不正之风,树立新风正气。
(2)全面整治“微腐败”问题。一是及时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加强成员单位间的协作配合,拓宽线索来源。对接收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全部依规依纪推进办理。二是深入开展对嘎查村巡察工作,将民生资金监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问题纳入巡察计划,目前已实现嘎查村巡察全覆盖,正全力推动发现问题整改。三是深入复盘已查结案件,全过程“溯源”责任链条,督促相关地区部门及时开展以案促改,切实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
(3)加大“三资”管理力度。一是持续加强监督监管,推进“三资”集中整治工作,针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入账手续不规范等问题开展督查检查,及时研判校对、分类处置,预防问题发生。二是健全完善“三资”管理制度,制发《巴林左旗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工作规范》,对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开支手续、离任审计规定等内容作出具体规定,确保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处置。三是强化学习培训,组织镇村两级业务工作人员召开集体经济组织“三资”领域业务培训交流会,通过学习政策法规,讲解嘎查村级财务工作新要求,不断提升基层经管队伍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4)全面堵塞校园管理漏洞。一是建立学生学籍核查体系,成立学籍管理维护工作组,常态维护学籍系统,每学期开学前对涉及“雨露计划”的学生信息进行全面核查比对,及时发放补助,已完成2025年春季“雨露计划”补助的发放和录入工作。二是制定《巴林左旗教育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巴林左旗教育系统会计集中办公暂行办法》,明确资产管理使用和处置措施,组建资产清查工作队伍,常态化开展资产清查,确保按规定履行资产管理程序。
(五)旗委切实发挥领导作用方面
1.旗委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
(1)推动文化旅游产业深度融合发展。一是旗委、旗政府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全旗重点工作范畴,定期召开旗委常委会会议、旗政府常务会议等会议,专题研究文物保护工作落实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突出问题,全面压实文物保护工作责任。二是纵深推进文旅融合,深化打造辽文化旅游精品线路,天龙山圣象山景区建设完成、开园试运营,契丹大剧院实现重启运营,辽祖陵祖州遗址内参观步行道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开工建设,辽上京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宫城南门保护展示工程、辽祖陵甲组建筑基址保护展示工程项目建设有序推进。三是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制定《巴林左旗文物保护工作方案》,设置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按照每个遗址点所在自然村至少配备1名文保员要求配备文保员580人,持续强化文物巡查管理,依法查办文物积案,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2)提升经营性扶贫(帮扶)项目资产经营效益。一是加大经营性扶贫(帮扶)项目资产经营管理力度,修订完善帮扶项目资产“四个细则”及“八项制度”等管理机制,强化督查检查,压实扶贫项目资产管理责任,持续推动资产稳定运营。二是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四个一批”要求扎实推进帮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要求,按照“巩固一批、升级一批、盘活一批、调整一批”总体思路,针对闲置低效资产,分类制定盘活方案,有效盘活一批闲置资产。三是全面落实“四个一批”排查工作,构建扶贫(帮扶)项目资产监督检查体系,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及时解决各类问题,实现“四个一批”工作动态管理。
2.着力推动财政收入质量提升。一是推动经济运行稳中向好,围绕经济运行先后召开旗委常委会会议、旗政府常务会议等会议,研究分析有关情况,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全力以赴保增速、保总量。二是加强国有资本经营性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征收入库,有效处置闲置国有资产,持续增强财力保障。三是持续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大幅压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进一步明确资金保障顺序,保障“三保”和化债需求。
3.全面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1)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一是强化理论武装,组织召开旗委常委会会议,系统学习《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文件精神,重温《党委会的工作方法》,深化民主集中制的认识与理解,明确提交旗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班子成员要自觉站位全旗发展大局,积极提出更有针对性、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二是完善制度规范,印发《关于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决策程序整改工作的提醒通知》,督促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修订完善民主集中制决策制度。目前,旗委下辖党委(党组)均已制定议事决策规则,形成权责清晰、程序规范的制度体系。三是健全议事机制,建立旗委常委会会议发言表态询问机制,按照末位表态制度,逐一表态发言。
(2)深化民主生活会检视剖析及问题整改。一是组织召开旗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旗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旗委常委班子带头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对群众反映、巡视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等重大事项及相关问题逐项作出说明,无相关情况的严格执行“零报告”制度,确保报告内容全面、真实、准确。二是规范流程管理,制发《民主生活会完整规范流程指引》,系统明确民主生活会具体步骤、时限要求、操作标准,推动全旗85个科级班子民主生活会全流程标准化召开。三是强化工作督导,组建联合督导组,对全旗85个科级单位民主生活会开展全覆盖督导,全流程提供政策解读、材料审核、程序把关等精准化指导,确保民主生活会高质量开展。
(六)树立鲜明选人用人导向方面
1.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1)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全面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组织(人事)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动态共享机制,全面提升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
(2)认真执行干部回避制度。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建立健全回避动态管理机制,规范本人申请、组织发现、审核决定全流程,对隐瞒回避情形或拒不服从回避决定的,依规严肃处理,坚决维护选人用人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任职回避制度刚性执行。
2.全面加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
(1)规范选人用人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班子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突出政治标准,将领导班子配备与干部队伍结构优化统筹谋划,建立干部储备库,实行动态监测,精准掌握各类结构性干部配备情况,为干部选拔任用提供坚实储备支撑。二是加大党外干部培养选拔力度,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和《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2024—2028年)》,坚持把党外干部队伍建设培养纳入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持续优化队伍结构,稳步提高党外干部选配比例。
(2)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公职人员因私出国(境)信息备案、证件管理和审批工作流程,完成登记备案及因私出国(境)证照收缴工作,做到应收尽收、应备尽备。
3.全方位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1)畅通领导干部“能下”渠道。制定《巴林左旗受处理处分科级干部分析研判处置办法(试行)》,充分发挥日常监管、考核考察、纪检监察等监督作用,常态化开展受处理处分干部分析研判工作,对不胜任的坚决调整,切实把“下”的压力转化为担当作为的动力。
(2)培树有解思维。一是多措并举整治违规放牧,压实护林(草)员责任,健全完善《草原网格员聘用和管理办法》、《巴林左旗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考核细则》等制度,持续加密巡查频次,旗乡两级累计开展禁牧巡查720余次,发现并处罚违规放牧行为73起。落实草原生态补偿政策,执行《巴林左旗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暂行)》,投入衔接资金、京蒙帮扶资金和中央定点帮扶资金,重点实施设施农业项目,发展庭院经济,引导农牧民群众转变生产方式。二是提高饲草产业发展水平,推动科技特派团与超越饲料有限公司合作,开展高粱秸、玉米秸、笤帚苗秸、柠条裹苞青贮转化实验,实验成果各项指标均已达标,将有序推广使用。降低饲草供应成本,通过全旗11个镇级“三位一体”为农服务公司开展农资和饲草料集采服务,2025年集采饲草料1400吨,有效降低养殖成本。持续改善草原质量,稳步实施免耕补播项目、草原改良项目,加快推进1.8万亩人工种草任务,已全部实施完成。
(3)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持续推进停建项目复工盘活,成立专项工作组,全面梳理法律关系、债权债务、资产权属等要素,精准识别瓶颈问题,“一企一策”研究制定盘活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与时间节点,全力推进一批停建项目尽快复工复产。
(七)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一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范党组织换届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分层预警工作机制,督促指导各级党组织根据隶属关系,对所属各领域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盘点梳理,形成《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一览表》,常态化督促提醒,推动各级党组织换届规范高效。二是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制定《巴林左旗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清单》,定期进行工作提醒,督促指导各党委(党组)每半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三是举办全旗基层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围绕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发展党员等重点任务,对33个党(工)委党务工作者开展系统性培训,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和业务规范化水平。
2.扎实推进基层减负工作。一是强化统筹推进,制定《巴林左旗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任务清单》,组织召开巴林左旗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会议,传达学习上级会议文件精神,系统部署下阶段重点任务,确保减负工作精准发力、落地见效。二是严格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聚焦精简文件、统筹规范签订责任状等重点事项,制定《巴林左旗2025年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安排暨规范指导手册》,推动调研、督检考、开会、发文等工作规范化开展。三是规范签订责任状事项管理,制定《巴林左旗规范“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事项日常管理制度(试行)》,建立事项准入、退出、日常管理等机制,推动工作规范化。对全旗各部门单位设立签订责任状事项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不存在面向苏木乡镇自行设立的责任状事项。四是举办全旗党政办公系统培训班,围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公文制发等核心业务,对全旗216名党政办公系统业务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提升全旗党政办公系统规范化、高效化运转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六个月的集中整改,自治区党委第六巡视组对巴林左旗开展常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成效距自治区党委、市委工作要求以及群众期望仍有较大差距。下一步,旗委将持续强化政治担当,着力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任务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持续狠抓整改落实,确保问题见底清零、长效机制健全完善、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一)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巡视整改各方面全过程,持续深化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摆在首位,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等方式,不断深化对巡视整改重大政治意义的认识,将抓好巡视整改作为锤炼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重要契机,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将整改成效体现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的具体行动上,体现到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贯穿一条主线、办好两件大事”的生动实践中,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政治检验、实践检验和人民检验,以实际行动诠释对党忠诚。
(二)狠抓问题整改。严格按照巡视整改工作要求,持续压实政治责任,坚持精准施策、分类攻坚,系统推进问题整改。对于已完成整改及取得阶段性进展的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严查实效、严防反弹;对于未完成整改的事项,由牵头责任领导重点督办,倒排工期、梯次推进,确保按期完成问题整改;对于需长期坚持的事项,注重“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深挖问题根源,着力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谋对策,一体解决点上问题与推进面上工作,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强化督导问责,严明政治纪律,加强统筹调度与全过程跟踪问效,紧盯责任主体和关键环节,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坚决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以铁的纪律维护巡视整改的严肃性、权威性,确保巡视反馈的各项问题真改、实改、改到位。
(三)从严管党治党。把巡视整改作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以刀刃向内的勇气、猛药去疴的决心、滴水穿石的韧劲,坚决革除顽瘴痼疾,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旗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旗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专责机关作用,层层传导压力,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及“三多三少三慢”问题,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一体推进“三不腐”。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严把政治关、廉洁关,提升履职能力,加强监督约束,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激发干事创业活力,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四)强化成果运用。坚持以整改促改革、促发展、促稳定。持续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推动整改势能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动能。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聚焦办好“两件大事”,接续实施“六个工程”,全面推进自治区“六个行动”、赤峰市“十大行动”,坚定不移抓投资、上项目、延链条,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扛牢生态保护责任,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稳步破解城乡建设突出问题,着力提升城市功能和乡村品质,持续改善民生福祉。深入践行“四下基层”,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沉到一线察实情、解难题、办实事,推动化解意识形态、信访维稳、安全生产等各领域风险隐患,努力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新成效,切实做好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76—7860000;通信地址:巴林左旗党政综合楼6023室;电子信箱:blzqwzxb@163.com。
中共巴林左旗委员会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