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和《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委托矿产资源相关报告评审(备案)等工作的通知》(赤自然资字〔2024〕82号)等文件规定,巴林左旗自然资源局委托审查机构组织专家对翁牛特旗鑫昊商贸有限公司巴林左旗隆昌镇毛宝力格八段南山建筑用石料灰岩矿等1个企业编制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评审,现将2024年度第一批拟同意通过的1个方案和专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如对该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巴林左旗自然资源局地质矿产管理股(巴林左旗自然资源局办公楼515室)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巴林左旗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1日
2024年度第一批评审通过的1个方案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
方案名称 |
1 |
翁牛特旗鑫昊商贸有限公司巴林左旗隆昌镇毛宝力格八段南山建筑用石料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