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48号)《赤峰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赤政发[2021]12号)要求,特作如下公示:
项目名称:赤峰金帆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富余蒸汽余热余压回收发电项目
建设内容:本工程利用赤峰金帆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富余蒸汽发电,建设1套×1300kW的余热发电机组及配套设施。
建设工期:6个月
建设地点:赤峰金帆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厂区内
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471.11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15天内
公示意见及方式:公示对象为实施区域周边利益群体及个人。对建设项目的基本态度、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社会风险、对项目的意见及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与评估单位联系。
评估主体:内蒙古赤峰有色金属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林东产业园管理办公室
建设单位:赤峰金帆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评估单位:内蒙古天翼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赤峰市新城区金帝商务大厦B座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5560399268邮箱:tianyipinggu@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