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有关金融及投资促进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巴林左旗委、旗政府相关决策部署。拟订全旗金融及投资促进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建立全旗金融业和投资促进工作发展机制,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功能。建立、健全金融工作及投资促进工作机制,研究、分析全旗金融及投资促进工作情况,协调解决金融及投资促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负责与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负责金融对外合作交流,参与研究拟订旗政府重点项目融资方案,拟订全旗资本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和直接融资工作,推动地方金融业深化改革和创新发展,指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改革与发展。
(四)按权限规定对全旗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等进行监督管理。健全完善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机制,维护地方金融稳定与安全。牵头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
(五)统筹推进关于区域协调发展和区域经济合作的战略、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研究提出我旗主动融入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以及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经济合作的政策建议。
(六)提出全旗招商引资目标、任务、措施,参与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组织实施全旗投资促进活动,健全区域协调发展工作机制。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投资促进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任务。
(七)完成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日常管理、机关党组、机关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会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办公自动化、保密安全、应急管理等日常运转。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负责文稿草拟、文件制发、会议活动、档案管理。牵头组织拟定全旗金融和投资促进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动态分析和政策措施,负责完成金融和投资促进局领导班子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股。负责提出全旗金融年度计划,编制金融发展规划,对全旗金融形势进行分析预测。负责金融、保险、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引进、管理,与驻旗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促进农村牧区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承担金融信用体系建设和信用市场监管。指导全旗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地方金融机构改革与发展。负责全旗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的设立、变更、注销等事项(初)复审及报备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防范和处置区域性金融风险等工作。研究拟订全旗投资促进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拟订和分解下达年度目标任务,承担相关的监督、评估和考核工作。制定投资促进中远期发展规划,统计、调度、分析全旗招商引资工作情况及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联系、协调各类商会、协会。负责与周边地区联络、协调,推进区域合作,不断完善区域合作机制。负责完成金融和投资促进局领导班子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关党组织。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建、纪检、群团等工作。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左旗林东镇西城区契丹大街252号环保局大楼五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联系方式:0476-7865166
负责人:王建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