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政办发〔2022〕18号
巴林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林左旗2022年“三沿七区”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管理办公室,旗直各相关部门:
《巴林左旗2022年“三沿七区”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旗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巴林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30日
巴林左旗2022年“三沿七区”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指示要求,依据《殡葬管理条例》、自治区民政厅等11部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违建墓地长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民政发〔2020〕99号)、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峰市推进文明殡葬工作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赤政办发〔2020〕17号)和赤峰市民政局等10部门《关于印发<赤峰市违建墓地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行动和长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赤民政社事〔2020〕179号)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扎实推进“三沿七区”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旗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殡葬管理、耕地、林地、草原保护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赤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治理占用耕地、林地、草原等违法违规散埋乱葬行为,分步分类解决存量问题,坚决遏制“三沿七区”墓地违建乱象,推动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更好地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城乡、科学规划,节约土地、生态环保,保障基本、服务群众”的原则,按照集约化、园林化、生态化的要求进行规划、建设和管理。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因地制宜,防止简单化、“一刀切”,通过建立完善长效治理与监管机制,确保违建墓地得到有效治理。
三、整治重点
(一)全旗“三沿七区”(公路、铁路沿线两侧,水库附近及河道管理范围内;耕地、林地、草原、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和水源保护区)可视范围内的散埋乱葬坟墓。
(二)“住宅式”墓地、硬化大墓、活人墓、豪华墓、超标墓的硬化物及其附属建筑。
(三)擅自兴建墓地、骨灰安放设施以及私自买卖或变相买卖土地建造坟墓、销售坟墓的行为。
四、实施主体
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由所在辖区的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2年1月—2022年4月)
1、宣传发动。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管理办公室要通过发布公告、悬挂标语、印发宣传单等形式,全方位、多层次深入宣传,引导群众关注、参与文明殡葬工作,在全旗营造关心支持文明殡葬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2、摸清底数。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管理办公室要在旗民政局摸排掌握的数据基础上,进一步开展辖区内“三沿七区”违建墓地摸排行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目前我旗“三沿七区”范围内共有违建墓地28942个。其中,公路、铁路两侧可视范围内违建墓地5416个,主要包括耕地内违建墓地1194个、林地内违建墓地1839个、草原内违建墓地2158个、水库附近及河道管理范围内违建墓地35个、风景名胜区内违建墓地112个、文物保护区内违建墓地76个、水源保护区内违建墓地2个;公路、铁路两侧可视范围外违建墓地20400个,主要包括耕地内违建墓地2834个、林地内违建墓地6997个、草原内违建墓地10485个、水库附近及河道管理范围内违建墓地1个、文物保护区内违建墓地74个、水源保护区内违建墓地9个;“三沿七区”范围内历史性集中埋葬点18处,共涉及墓地数量3126个。
3、建立台账。对全旗“三沿七区”范围内各类违建墓地,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管理办公室要分区域、分类别建立台账,按照编号、照片、墓主、违建类型等逐一登记造册,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同时,要根据上级要求制定具体治理方案,进一步细化、量化治理范围和治理任务,根据占地类型明确责任分工、方法步骤、进度安排,加快组织实施。
(二)专项整治(2022年4月—2022年8月)
1、目标任务。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2022年民政工作要点》《赤峰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赤峰市殡葬领域重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旗2022年具体工作任务如下:
(1)“三沿七区”公路、铁路两侧可视范围内违建墓地数量共5416个,2022年全年整治任务为完成公路、铁路两侧可视范围内违建墓地整治量的50%以上(2874个)。
(2)“三沿七区”范围内规模以上(50个)历史性集中埋葬点18处、涉及墓地3126个,2022年全年整治任务为规模以上(50个)历史性集中埋葬点集中规范100%(18处、3126个)。
(3)“住宅式”墓地、硬化大墓、活人墓、豪华墓、超标墓等违建墓地的硬化物及其附属建筑无论公墓内外,全部予以拆除。
2、分类治理。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管理办公室要根据实际情况,针对辖区内“三沿七区”违建墓地制定“一墓一策”治理措施。
(1)按照“先易后难”原则,优先完成公路主干道和铁路两侧散埋乱葬墓地治理,再逐步完成公路次干道及其他重点区域散埋乱葬墓地治理,最后完成嘎查村周边重点区域散埋乱葬墓地治理。
(2)针对“三沿七区”内违建墓地整治,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迁移、深埋、遮挡、拆除、绿化等多种方式分类整治。
对不影响周边整体环境的零星或成片墓地可采取绿化遮挡方式予以先期治理;对严重影响周边整体环境、布局或绿化无法遮蔽的墓地,可采取整体迁移至公益性安葬设施内的方式进行整治;对不具备迁移条件,无法绿化遮蔽的墓地,要先建后迁或临时转存安置,在具备基本安葬条件的基础上,通过迁移等方式予以治理。
对无主违建墓地,由辖区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管理办公室牵头,旗直有关部门配合,由各嘎查村、社区委员会通过走访、巡查、公示的方式,做好地理位置定位,设立可寻标记,拍照留底,建立档案工作。在公告期限内无人认领的坟墓,可按无主坟墓通过直接深埋或平整等方式妥善处理。
对“住宅式”墓地、硬化大墓、活人墓、豪华墓、超标墓的硬化物及其附属建筑依法予以拆除(受国家保护的历史名人墓、革命烈士墓等除外)。
对嘎查村周边原有集中墓地或历史性集中埋葬点,加强资源整合,依法依规履行相关手续,通过改造提升,完善相关功能。
“三沿七区”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要坚持做到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整治一个、销号一个,每月将数据汇总后上报旗民政局备案。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的散埋乱葬墓地,旗民政局要纳入重点监控、定期调度,直至整治完成。对已完成整治的,要加强跟踪巡查,严防反弹。
(三)巩固提升(2022年8月—2022年12月)
开展“三沿七区”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重点查看摸底排查是否存在遗漏、长效机制是否建立完善和长效运行、重点散埋乱葬墓地整治是否落实到位、生态恢复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等情况。对整治不到位的,要制定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与责任人,责令按期完成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违建墓地长效整治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成立巴林左旗“三沿七区”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管理办公室承担整治工作主体责任,建立由党政“一把手”挂帅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专班,全面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二)压实压紧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管理办公室和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各苏木乡镇、街道要整合各方资源和力量,特别是要发挥城乡基层党组织、群众自治组织以及村组干部等作用,抓好辖区内违建墓地长效治理工作的整体统筹和推进落实。
(三)加强督导检查,强化追责问责。旗民政局要牵头建立健全治理督查机制,通过平时检查、不定期抽查、电话随访、线索跟踪暗访等方式,加强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和实际成效的督导检查。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管理办公室和各相关部门要按期完成各类违建墓地治理工作,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以及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四)强化宣传引导,确保稳定有序。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管理办公室和旗直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诉求。要充分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及时消除误解误读,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要加强舆情监测和研判,对不实或恶意炒作信息,及时予以澄清。
(五)加快补齐短板,推进实施建设。鼓励以苏木乡镇、嘎查村为单位或相邻的嘎查村联建等方式建设公益性安葬设施。加强对农村牧区原有公共墓地和集中埋葬点的撤并整合,依法依规升级改造为公益性墓地,配套完善祭扫功能,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殡葬需求。
附件:1.巴林左旗“三沿七区”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巴林左旗“三沿七区”违建墓地情况统计表
3.巴林左旗2022年“三沿七区”违建墓地整治任务分解表
4.巴林左旗境内“三沿七区”违建墓地主要铁路、公路、水库附近及河道管理范围所涉及苏木乡镇
附件1:
巴林左旗“三沿七区”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秦怀东 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副组长:包双全 旗委常委、政府副旗长
成 员:刘基亮 旗政府办公室主任
潘海军 旗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张瀚伟 旗民政局局长
毕亚军 旗财政局局长
王品智 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师振虎 旗住建局局长
路国发 旗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 志 旗农牧局局长
佟彩花 旗文化旅游体育局局长
王学东 旗林草局局长
赵 全 旗市场监管局局长
杜敏军 旗公安局副局长
刘东鸣 林东镇镇长
李春光 碧流台镇镇长
关文海 隆昌镇镇长
张 旭 十三敖包镇镇长
呼斯楞 白音勿拉镇镇长
彭 鹏 哈拉哈达镇镇长
刘艳青 富河镇镇长
苏亚利 查干哈达苏木苏木达
斯钦巴特尔 乌兰达坝苏木苏木达
连晓玲 三山乡乡长
赵智慧 花加拉嘎乡乡长
申志辉 东城街道管理办公室主任
马艳华 西城街道管理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旗民政局局长张瀚伟兼任,主要负责“三沿七区”违建墓地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
旗委宣传部:负责殡葬改革和“三沿七区”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宣传工作,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革除丧葬陋俗,倡导移风易俗,树立文明节俭治丧新风尚。
旗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阻碍依法执行职务行为,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违建墓主信息查询等工作。
旗自然资源局:负责协同整治违法占地建设骨灰、遗体安葬(放)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及违反规划建设安葬设施等行为。
旗住建局:负责协同整治城市公园及其它公共绿地违法违规修建墓地等行为。
旗生态环境局:负责协同整治破坏生态环境修建墓地等行为,指导火化设备环保改造,强化殡葬活动的生态环境监管。
旗农牧局:负责联合自然资源局整治违法占用耕地修坟建墓等行为。
旗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协同整治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内违规建墓问题。
旗林草局:负责协同整治毁坏林地、草原违规建墓问题。
旗财政局:要保障落实惠民殡葬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所需资金,合理核拨殡葬事业单位运营管理经费和殡葬事业发展经费。
旗市场监管局:负责协同整治殡葬领域违法乱收费、殡葬行业垄断等行为。
旗民政局:负责对接上级民政部门积极争取相关优惠政策,做好“三沿七区”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数据汇总等工作。
各苏木乡镇、街道:负责各自辖区内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和长效治理工作。
解读链接:http://www.blzq.gov.cn/zfxxgk/fdzdgknr/zcjd/202301/t20230104_1938013.html
文件下载
附件3:2022年巴林左旗“三沿七区”违建墓地整治任务分解表.xls
附件4:巴林左旗境内“三沿七区”违建墓地涉及主要铁路、公路,水库附近及河道管理范围及沿线乡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