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自治区“六个行动”、赤峰市“十大行动”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撬动作用,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研发活动、提高创新能力,助力全旗经济社会实现高质量发展,结合我旗实际,制定起草了本实施办法。
二、制定依据
《中共赤峰市委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赤党发〔2021〕20号)、《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十四五”期间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赤政发〔2021〕58号)
三、实施范围
巴林左旗行政区域内
四、重点内容
《办法》分为科技计划项目、创新平台建设、科技企业培育、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建设、科技人才引进、科学技术奖奖励、科技成果转化、农牧业科技园区建设8个方面政策,对于在我旗发展的科技型企业,分别给予3-15万元不等的资金奖励,且同一主体符合多项奖补政策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奖补。
五、实施时间
《关于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执行期限为2025年1月1日-2026年1月1日。
六、解读单位
解读部门:巴林左旗工信和科技局
联系电话:0476-7888845
文件链接:巴林左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