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左旗最低生活保障综合认定意见》已于2024年4月17日印发,现将有关政策问题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确保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公开公平公正实施,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不超过五年。原《巴林左旗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精准认定工作实施方案》2017年出台,已超过5年规定。
二、起草过程
2023年9月,由旗民政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立足全旗实际,经反复研究讨论,3轮征求各有关旗直部门及13个乡镇人民政府、街道管理办公室的意见,并通过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改完善了《意见》,经旗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巴林左旗最低生活保障综合认定意见》共十五部分,明确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申请和受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及核算、公示、评议、审核确认、最低生活保障类别、资金发放、动态管理、渐退帮扶、研判机制、档案管理、监督管理等内容。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主要明确制定依据的指导思想、党中央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方面的内容。
第二部分为“基本原则”:明确最低生活保障救助对象的综合认定条件及认定遵循的基本原则。
第三部分“申请和受理”:主要是从户籍条件、家庭成员认定、材料提供、告知承诺4个方面阐述了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条件和受理方式。
第四部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及核算”:主要是从一般家庭收入核算、特殊困难家庭收入扣减核算、扣减家庭刚性支出核算、不计入家庭收入项目、家庭财产核定等方面明确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方式及核算标准。
第五部分“公示”:从初审公示、长期公示、公示内容3方面明确了公示要求。
第六部分“评议”:对有争议民主评议从人员组成、代表产生范围和方式、评议内容3方面明确了民主评议程序。新的《意见》提出对没有争议的救助申请家庭,可不再进行民主评议。
第七部分“审核确认”:根据民政部和内蒙古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将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权下放至苏木乡镇,优化审核确认程序,同时对审核时限做了明确要求。
第八部分“最低生活保障类别”:细化了分3档和6段“补差方式”进行救助。
第九部分“资金发放”:对资金发放方式及时限提出了要求,即按照国家要求救助资金每月10日前支付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账户。
第十部分“动态管理”:明确了救助对象定期报告变动情况及方式、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管理办公室)定期核查内容及频次。
第十一部分“渐退帮扶”:进一步细化渐退期对象范围、期限和渐退期满后的管理。
第十二部分“研判机制”:明确了特殊困难家庭研判的5种情形和研判小组组成人员。
第十三部分“档案管理”:进一步明确了低保档案的分类归档、保存期限及管理利用。
第十四部分“监督管理”:明确了旗、乡、村三级职责和在救助过程中10种免责情形与7种不免责情形。
第十五部分“其他”:明确了对之前过期规范性文件进行废止。
四、解读单位
解读部门:巴林左旗民政局
联系电话:0476-7861403
相关文件:巴林左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林左旗最低生活保障综合认定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