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2023年我旗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十一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内政办发〔2022〕72号)出台了《巴林左旗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工作制度十条》,在上一年度高标准农田的实施过程中,我们发现部分条款不能积极调动各苏木乡镇的工作积极性,结合《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全面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平的意见》(赤政办发〔2023〕53号)文件精神,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重新制定了《巴林左旗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工作制度十条》。
二、主要变化
明确了在高标准农田实施过程中,由旗农牧局负责规划设计和监理招标,各苏木乡镇负责各属地施工建设招标,旗财政局负责将指标文件下达至各苏木乡镇。
三、主要内容
该“十条”分为:压实工作责任、严格选址标准、优化前期工作、规范招标投标、加强资金管理、建后管护、强化监督服务、开展绩效考核、建立负面清单、深化改革创新。出台《巴林左旗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工作制度十条》是为了进一步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单位和参建单位的职责、行为,明确高标准农田建设新标准、新要求,为今后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有利依据和保证。
相关文件:巴林左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林左旗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工作制度十条》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