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 | 关于对拟推荐第九批全市民族 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的公示 | ||
服务事项 | 根据《赤峰市委宣传部统战部市民委关于推荐第九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羊位的通知川赤民委发C2023]1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旗实际,经旗委货传部,旗委统战部、旗民委研究,拟推荐林东西城街道鹿山社区居民委员会、巴林左族林东蒙古族中学等16个单位为第九放结进步示范单位。 公示时间: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9日 如对拟推荐单位名单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与己林左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 ||
承办部门 | 民委 | ||
受理时间 | 2023-04-04 10:29 | 办结时间 | 2023-04-09 17:29 |
办理结果 | 完成 | ||
承诺办结时限 | 2023-07-14 17: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