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名称 | 2023年巴林左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党组党务公开工作方案 | ||
会议时间 | 2023-04-14 10:00 | ||
议定事项内容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以 下简称《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根据《中共巴林左旗委关于征求中共巴林左旗委全面深化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意见的函》要求,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制定《2023年巴林左旗民族事务委员会党组党务公开工作方案》。 | ||
工作进展情况 |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党务公开放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来谋划,进一步增强党务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建设新时代幸福巴林左旗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主要目标 通过推行党务公开,努力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党内民主监督管理制度,使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效执行,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各项事务的透明度不断提高,进一步形成以制度管权、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党务工作新局面。 三、公开内容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践行“两个维护”“两个确立”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决策部署情况;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及善后工作情况等;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重要人事任免情况;中央、自治区、赤峰市、旗委巡视(察)进驻、反馈、整改情况和旗委巡察工作有关情况;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等情况。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不得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宜公开的事项外,一律不公开。 四、公开程序 凡列入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严格按照以下程序及时主动公开。 (一)提出计划。由责任股室研究提出党务公开计划,拟定公开的内容、范围、时间、方式等。 (二)保密审查。由保密领导小组牵头进行保密审查。 (三)公示公开。由党务工作者按照要求实施党务公开。 (四)立档归档。对公开的有关资料进行立档归档。 四、公开方式及载体 在党内公开的,可以通过召开会议、制发文件、内部协同办公平台发布等方式进行。向社会公开的,可以通过新闻媒体、电子屏幕、公开专栏等方式发布。党务公开可以与政务公开等方面的载体和平台实现资源共享,统筹使用。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亲自担任组长,副主任担任副组长,成员为各股室股长及党务公开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二)明确时限要求。对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的党务工作要长期公开,年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要定期公开,动态性、阶段性工作要分阶段公开,临时性、应急性工作要随时公开,党员群众申请公开的事项要及时公开。 | ||
完成时限 | 2023-04-14 17:07 | 是否完成 | 已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