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名称 | 2024年6月集中学习 | ||
会议时间 | 2024-06-07 10:00 | ||
议定事项内容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四、五、六章 第四章 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 | ||
工作进展情况 | 对违法犯罪的党员,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做到适用纪律和适用法律有机融合,党纪政务等处分相匹配。 第五章 其他规定 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可以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党组织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六章 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 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 ||
完成时限 | 2024-06-07 11:42 | 是否完成 | 已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