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农牧厅《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内农牧耕保发〔2025〕373号)、《赤峰市2025年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赤农牧耕保发〔2025〕23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收储运体系建设,培育壮大秸秆利用市场主体,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主体
巴林左旗境内的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带动效果明显、有相关基础条件和配套设施、能够促进秸秆利用体系建设的企业(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农牧民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种养大户。
二、项目内容
1、促进秸秆“变肉换奶”。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加快秸秆饲料转化增值。推进生物菌剂、酶制剂、饲料加工机械等应用,加快黄贮、颗粒、膨化、微贮、全日粮配方、清选揉丝等饲料转化技术产业化,促进秸秆饲料转化增值高效利用,提升秸秆在种养循环中的纽带作用,壮大秸秆养畜产业。扶持大中型秸秆配方饲料加工企业,根据市场需求生产秸秆配方饲料;扶持规模化养殖企业,自产自用秸秆配方饲料;扶持秸秆饲草精深加工示范引领性企业,全力推动秸秆饲料全产业链发展。
2、推进秸秆科学还田沃土。聚焦黑土地保护,扎实推进秸秆科学还田,提高技术应用覆盖率和到位率。因地制宜推行深翻、碎混、覆盖等秸秆还田沃土措施,
3、提高秸秆收储质量。计划在全旗建设秸秆收储中心(年收储能力不低于200吨)5个、秸秆收购网点(年收储能力不低于50吨)15个。
三、补贴对象
购置打包机、打捆机、青贮收割机、粉碎机、生物质颗粒机、生物质节能炉具、打捆直燃机具、起膜机、搅拌机、玉米茎穗兼收机等秸秆利用机械设备;建设秸秆储存库、青贮窖等基础设施。
以上补贴对象不包括已经使用财政资金补贴补助扶持的项目或设备;不与农机购置叠加补贴。大马力拖拉机等大型动力机械不在补贴范围内。
四、补贴标准
购置或建设秸秆综合利用相关的机械、设备、基础设施的,原则上给予不高于其实际购置或建设成本50%的补贴。具体补贴数额根据上级下达的资金数额和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核算确定。单一建设主体中央财政补贴资金不得超过300万元。
四、申报时间
2023年7月9日—2023年7月18日
五、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
2、项目用地获相关部门审批,用地合规手续:
3、公司情况简介:
4、以往年度秸秆利用情况说明及佐证材料:
5、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格式自拟);
6、计划实施项目内容(包括项目内容、总投资、实施周期)
六、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或个人按公告要求,向所在地苏木乡镇街道场提出申请,汇总上报至巴林左旗农牧局。
2、旗农牧局就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
3、旗农牧局组织人员对项目申报主体采用实地核查并进行评分方式择优确定实施主体。
4、确定项目主体后在巴林左旗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无异议后履行相关程序并上报赤峰市农牧局审批。
七、申报地点及联系方式
巴林左旗农牧局农牧业生态与资源保护股
联系电话:0476-7898730
邮 编:025450
联系人:申宏基
联系地址:巴林左旗农牧局4楼401室
巴林左旗农牧局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