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1 |
有编制 |
有统计岗位。 |
2 |
有人员 |
苏木乡镇街道配备与统计任务相适应的专兼职统计人员,人员力量不足时,通过公开招募志愿者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 |
3 |
苏木乡镇街道统计人员发生调整变更时,事先征得旗县级统计部门同意并备案。 | |
4 |
所辖嘎查村社区有负责统计工作的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 |
5 |
有经费 |
苏木乡镇街道统计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予以保障。 |
6 |
在承担大型普查和地方性统计调查任务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发放统计人员补助。 | |
7 |
有场地 |
有满足统计工作要求且相对固定、独立的办公场所。 |
8 |
有设备 |
配备符合安全要求、可正常使用的能接入统计专网、统计门户网站的专用计算机,打印设备和存放统计资料的档案柜等设备。 |
9 |
有网络 |
确保联网直报、名录库维护更新等数据上报平台畅通。 |
10 |
能顺畅登录国家、自治区、盟市统计局门户网站和统计专网。 | |
11 |
有制度 |
建立健全统计岗位责任、数据处理、资料管理、统计数据提供和发布等制度,并根据工作需要实时修订。 |
12 |
有培训 |
主动参加学习贯彻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自治区配套的《实施意见》《责任制规定》《若干举措》和统计普法宣传警示教育。 |
13 |
每年至少参加2次上级统计机构组织的业务培训,及时组织对嘎查村社区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 | |
14 |
及时登录统计系统门户网站、统计专网、内蒙古统计微讯等进行网络学习。 | |
15 |
统计管理制度化 |
承担国家调查工作的苏木乡镇街道严格执行国家调查制度,完成国家调查任务。 |
16 |
明确统计工作职能职责。 | |
17 |
对外提供和使用统计数据,均以上级统计部门核定的数据为准。 | |
18 |
规范使用、维护和管理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固定资产,对不能正常使用的要及时更新。 | |
19 |
组织指导嘎查村社区严格遵守统计制度,规范采集各项统计调查数据。 | |
20 |
统计人员专业化 |
统计工作人员文化程度应为大专以上。 |
21 |
准确掌握所承担统计工作任务对应的调查制度、方法和报表要求,熟练操作办公应用软件,熟练使用数据上报平台。 | |
22 |
统计报表标准化 |
负责组织实施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调查和各项统计调查任务;按要求开展名录库更新维护、乡卡、农林牧渔业报表、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规模(限额)以下单位的统计调查等工作。 |
23 |
按照统计制度规定,完整准确及时上报报表,统计纸质报表签章完整,字迹工整,无涂改痕迹,不得用铅笔等可擦除字迹的笔填写。 | |
24 |
开展“四上”和其他有5000万元以上在建项目的法人单位入退库工作,收集达规单位资料并实地核实、指导。 | |
25 |
将基本单位名录库维护更新工作延伸至嘎查村社区,指导嘎查村社区全面开展名录库维护更新工作。 | |
26 |
统计台账电子化 |
建立规范的统计原始记录和纸质台账、电子台账,确保数出有据、有据可查。 |
27 |
需要从村级起报的统计报表,有条件的实现联网直报,不具备条件的实现电子化方式上报。 | |
28 |
统计资料档案化 |
统计资料分类管理、装订成册、妥善保管,原始资料保存期不少于2年,汇总资料保存期不少于10年,重要汇总资料永久保存,做好保密管理工作。 |
29 |
统计工作法治化 |
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严禁伪造、篡改统计资料或授意调查对象提供虚假统计数据。积极协助上级统计部门开展统计督察和执法检查,发现违纪违法行为及时报告上级统计部门。 |
30 |
统计信息网络化 |
加强统计信息安全管理,配备必要的网络安全措施,将统计专网和互联网进行物理隔离,严禁同一台计算机在互联网和统计专网上交叉使用,所有报表通过规定的网络上报,确保不发生统计数据、统计资料丢失、泄密情况。 |
31 |
统计宣传常态化 |
在本行政区域内认真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统计普法宣传日、统计开放日、各类普查和大型调查等时机,大力宣传“八有八化”、“乡镇统计工作职责职能”等内容。 |
32 |
及时上报统计工作先进经验做法和创新举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