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赤峰市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赤农牧耕保发〔2025〕7号)要求,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保持现行补贴政策和管理制度基本稳定的基础上,以维护农牧民利益为原则,兼顾生产与生态、公平与效率、指向性与操作性,提高补贴政策实施效能,鼓励实行差异化发放补贴,做到不该发的坚决不发、该发的及时足额发,引导农牧民采取耕地保护、地力提升综合措施,带动耕地质量持续提高、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产能稳定提升。
二、精准补贴实施要求(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农场职工)。公职人员不予补贴,补贴对象要保持基本稳定。对于流转承包的耕地,在土地流转承包合同内要明确规定,流转人承担耕地保护的监督责任,具体种植户承担耕地保护的实施责任。(二)补贴依据。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以二轮承包耕地面积、计税耕地面积、确权耕地面积或粮食种植面积等为补贴依据,各旗县区在国家、自治区和赤峰市明确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依据基础上,可按照总体稳定、审慎探索、精准明确的要求,根据当地情况有理有据选择一种或几种类型面积,确定补贴资金发放依据的要求,我旗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按计税耕地面积为全旗补贴依据,并在补贴发放前进行充分宣传,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做到公开公正。(三)不予发放补贴情况。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要逐步与耕地地力保护行为建立相挂钩的有效机制,但各地不得统筹使用补贴资金。要加大耕地使用情况的核实力度,切实做到享受补贴的耕地不撂荒、质量不下降。在国家、自治区和赤峰市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不予补贴的具体情况。1.2020年“三区三线”划定后,新增违法开垦耕地不予补贴。2.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其他造成耕地面积减少或质量下降的,不予补贴。3.对符合补贴发放基本条件但人为撂荒一年(含)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资金。4.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回收废旧地膜而被处罚,且处罚后没有整改的地块,取消次年补贴。5.对禁种高秆作物区域耕地违规种植高秆作物的,缓发或者暂停发放补贴资金,待验收合格后予以发放。对未整改的地块,取消次年补贴。6.结合我旗的实际情况,暂不实行差异化发放补贴。(四)明确补贴标准。补贴标准根据上级下达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总额和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管理办公室上报的补贴面积综合测算确定。
三、补贴发放流程(一)前期准备阶段。制定《巴林左旗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按照中央、自治区有关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和资金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精简补贴发放流程,原则上只减不增。通过各种方式向农牧民宣传补贴政策。(二)调查核实阶段。1、调查核实程序。为保障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到位、发挥实效,严格调查核实补贴面积、耕地实际用途等情况,认真排查核实不予补贴情形,全面杜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过程中出现的农牧户虚报、漏报等情况,嘎查村认真逐户调查核实,并对农牧户的申报面积完成登记造册、核实汇总,公示7天无异议后,上报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管理办公室。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管理办公室对嘎查村上报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复核,将嘎查村农户补贴明细表,嘎查村签字的汇总表、公示照片等整理存档,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管理办公室将嘎查村补贴面积汇总并以文件形式上报农牧局(完成时限:2025年4月26日)。2、补贴清册录入。农牧局对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管理办公室上报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进行汇总后,测算补贴标准,及时将补贴标准通知给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管理办公室,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管理办公室录入补贴清册,补贴清册要再次在嘎查村进行公示。及时更新规范“一卡通”账户信息,进行身份核实和整户核实,确保信息完整准确,防止出现整户消亡的领取补贴等违规情况。加强年度间、对象间补贴金额的比对,对数额较大、差额较大的对象要重点分析、核实研判,防止代领、骗取和套取补贴(完成时限:2025年5月15日)。落实好公示要求,让数据“多跑路”、农牧民“少跑路”。村级公示由村委会采取方便农牧民查询和监督的方式在村务公开场所进行公示,用好公示栏、嘎查村微信群等渠道,不断丰富公开公示内容。各级都要设立政策咨询电话,解答农牧民疑问。5月20日前乡镇要将申报文件、内网清册和内网清册公示照片等资料报送至农牧局备案。5月22日前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管理办公室通过“一卡通”系统将录完清册提交至旗财政局。(三)补贴资金发放。6月20日前赤峰市财政局按照我旗公示无异议的补贴清册,通过“一卡通”发放补贴。务必于6月30日前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兑付到农户手中。发放时要配合财政等部门指导督促代理银行落实短信通知等要求,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补贴名称、补贴金额、补贴标准、公示情况、应履行的义务、咨询单位、联系电话等,对不予发放补贴的,要明确金额和原因,让农牧民看的清楚、领的明白。及时将补贴发放情况录入农业农村部投资项目管理平台。(四)补贴资金检查验收。6月30日前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管理办公室对乡嘎查村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核查,认真研究解决清册录入迟缓等问题,确保补贴如期正确发放。
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我旗成立分管旗长为组长,农牧局(乡村振兴局)、财政局局长为副组长,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专班,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管理办公室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的责任主体,做到补贴政策、补贴目标、补贴发放相统一。对未按补贴政策要求精准发放的,依法依规追究属地旗县政府和苏木乡镇政府责任,坚决避免出现不通过“一卡通”发放、违规统筹资金开展无关工作等行为,对错发或违规发放的,要按规定程序予以收回,形成的资金缺口由当地承担,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畅通社会监督举报渠道,坚决防止发生跑冒滴漏、骗补套补、截留挪用、侵占贪污、优亲厚友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违规人员严肃追责问责。(二)细化实施方案。我旗按照本方案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等8部门《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惠民惠农补贴管理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农牧补贴发放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巴林左旗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并征求财政部门同意,精准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发放依据、发放要求,明确简明、管用的发放流程。明确政策支持措施,对不符合政策要求的,做好政策解释,切实化解矛盾,避免发生舆情信访等问题。3月31日前将我旗实施方案报市农牧局备案。(三)要组织综合研判。认真细致分析政策调整后潜在风险,按规定开展政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排查各类潜在风险和问题隐患,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提早制定应对处置预案,确保问题及时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