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旗禁牧:三“度”融合,筑牢草原生态屏障
生态禁牧可以有效减轻牲畜对草场的压力,让草原的植被有机会再生、土壤有时间恢复、生态得以喘息,进而逐步实现草原生态的自我修复。今年以来,巴林左旗林业和草原局坚持三“度”融合,扎实推进禁牧工作各项措施落实落地。
责任落实有“力度”。为切实抓好草原禁牧工作,建立由“旗政府由分管副旗长亲自挂帅,以林业和草原局为协调统筹、各旗直和苏木乡镇协同配合”的指挥体系,将基层苏木乡镇作为主阵地。一方面,将禁牧责任一贯到底。将上级政策和具体要求内化于心,紧跟自治区、赤峰市决策部署,全面开展制度机制建设,制定并印发《巴林左旗治理草原超载过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巴林左旗规范生态禁牧工作制度十条》,明确了各层级责任、工作方法和具体措施,将禁牧责任链条向基层延伸,打通禁牧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另一方面,将禁牧措施抓实抓细。旗林业和草原局以新修订的《巴林左旗规范生态禁牧工作制度十条》为基础,以《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赤峰市禁牧和草畜平衡条例》为依据,以治理草原超载过牧专项行动为抓手,结合巴林左旗草原生态保护和禁牧工作实际情况,深入乡镇苏木、村嘎查进行调查研究,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提出了守好禁牧工作底线的最基本要求,重点做好扎场放牧问题清除,利用徒步、无人机等方式对漏点、死角进行一次彻底整治,注重基层护林员、护草员队伍建设,严格查处不履职和因私废公问题,将禁牧工作与各苏木乡镇全年的绩效考核直接挂钩,推动各苏木乡镇将禁牧工作推向纵深。
严查严管有“强度”。为确保禁牧工作深入落实、取得成效,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各相关部门,把严查严管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手段。在全旗重点地区、关键位置进行全方位、大纵深督查,用严查严管的“强度”促进工作成效。一方面,开展联合检查。旗督保中心实行不定期的下乡督察,并开具移交单,督促乡镇常态化执法。有效结合自治区林长制办公室巡查组对我旗天然草原放牧情况进行巡查中发现共三起违规放牧情况,个别苏木乡镇履职能力的意识不强、对基层工作人员培训次数和监督跟进不细不足等实际问题,旗督查保障中心先后联合乌兰坝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苏木乡镇禁牧队,开展的扎场放牧清查行动。另一方面,狠抓问题整改。通过每个季度召开禁牧工作调度会的形式,对这个阶段进行全面总结,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且通报工作进展。对检查中发现的苏木乡镇具体实施的责任不落实,以及对移交的线索处理结果反馈不及时,夜牧、偷牧、扎场放牧屡禁不止,生态护林员、护草员作用发挥不明显等突出问题,责令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全面进行整改落实。督查保障中心随机开展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对问题整改和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细致检查,确保了问题整改落地。关怀帮扶有“温度”。这项工作不仅需要有力度、有强度,更要有温度。一方面,健全完善帮扶机制。旗林业和草原局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治理草原超载过牧专项行动,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联动,协商建立常态化治理草原超载过牧协同推进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采取“因地制宜、疏堵结合”和“减畜增草有机结合”等方式,指导和督促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宣传指导,引导嘎查、村和农牧民以草定畜、科学养殖,在“管”的基础上,切实做好“疏”的工作,确保了治理草原超载过牧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严格落实自治区草原补奖资金管理办法,细化完善了各项措施,为受到禁牧政策影响的农牧民提供全方位的帮扶。另一方面,深入开展政策宣传。4月份,制定了《封山禁牧农户协议书》,在全旗范围内全面实行封山禁牧组织各苏木乡镇干部深入基层,并与全旗畜牧养殖户签订了禁牧协议书,养畜户作为协议甲方应严格履行禁牧规定,切实增强生态保护意识,共同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为确保宣传到位,组织开展了为期一周、覆盖全旗的禁牧和规范发展林下经济专项宣传活动,印制下发禁牧政策宣传材料5000余份。我们始终坚信,每一寸绿色的坚守都是对美好未来的承诺。让我们共同努力守护草原、守护家园,筑牢生态屏障,一定能让巴林左旗的绿色明天更加璀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