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政发〔2024〕24号
关于印发《花加拉嘎乡治理草原超载过牧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嘎查村民委员会:
根据《关于印发〈赤峰市治理草原超载过牧专项行动工 作方案〉的通知》(赤林草管发(2024)14号),林草局制定的《巴林左旗治理草原超载过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花加拉嘎乡治理草原超载过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花加拉嘎乡治理草原超载过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巴林左旗花加拉嘎乡人民政府
2024年6月5日
花加拉嘎乡治理草原超载过牧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推动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落地见效,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治理草原超载过牧专项行动的通知》(内林草草监发〔2024〕146号)的工作要求,按照《赤峰市治理草原超载过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巴林左旗治理草原超载过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部署,现制定花加拉嘎乡治理草原超载过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要扎实开展草原禁牧巡查。要持续健全完善草原网格化监督机制,持续强化数字化监管,将草原过牧纳入网格一体化监督管理,切实落实监督监管责任。各村要严格按照《巴林左旗规范生态禁牧工作制度十条》的要求,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一定要坚持常态化开展禁牧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放牧行为;花加拉嘎乡综合行政执法队要每月开展不同频次、不同路线、不同时间的全覆盖巡查的同时要定期组织召开每季度的禁牧调度会。对禁牧制度落实不到位的行政村进行上报和通报,并将巡查和通报结果列入2024年度林长制考核内容。
(二)要确保推动和规范草畜平衡制度落实。各行政村在贯彻、落实和宣传好《巴林左旗规范生态禁牧工作制度十条》规范的同时,认真做好与村内的畜牧养殖户签订《封山禁牧农户协议书》,要竭尽所能为各畜牧养殖户提供政策、法规、技术等方面的信息和服务,定期组织开展生态保护培训、技术指导等活动,严格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鼓励和支持养畜户发展替代产业,拓宽收入来源渠道,实现生态与经济双赢发展的思路。严格落实草原补奖资金兑现与草原承包经营者落实草畜平衡和禁牧政策权责挂钩,实现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精准发放,逐步压实农牧民保护草原生态的义务。
(三)举办草原普法宣传月活动。花加拉嘎乡人民政府与各行政村上下联动,结合《赤峰市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普法宣传方案和任务清单》的要求,要将治理草原超载过牧作为2024年草原普法宣传月的重要宣传内容,拓宽宣传渠道和方式,加大宣传的频次和范围,加大舆论引导力度,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渠道,广泛宣传草原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断提高农牧民依法保护草原的自觉意识,切实增强落实禁牧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四)建立健全协同推进机制。花加拉嘎乡人民政府将根据实际情况加强与旗农牧局与旗林草局的联动,协商建立常态化治理草原超载过牧协同推进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将治理草原超载过牧与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紧密衔接,采取“因地制宜 、疏堵结合”和“减畜增草有机结合”等方式,指导和督促各行政村做好宣传指导, 引导农牧民以草定畜、科学养殖,在“管”的基础上,切实做好“疏”的工作,确保治理草原超载过牧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成效。
二、 工作安排
(一)启动部署阶段(5月)
1.5月底前启动全乡治理草原超载过牧专项行动,6月6日前制定印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向社会公布治理草原超载过牧监督举报电话。乡监督电话0476—7732538。花加拉嘎乡人民政府将对收到的问题线索进行点对点督办盯办。
(二)组织实施阶段(6-9月)
1.花加拉嘎乡人民政府根据本辖区天然草原返青情况和《巴林左旗规范生态禁牧工作制度十条》规定,组织开展禁牧巡查。全面建立专项行动问题线索台账,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花加拉嘎乡人民政府将对工作推进不力、问题严重、不作为的行政村进行通报,对拒不改正的报旗林业和草原局。
(三)总结评估和上报阶段(10—11月)
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完成情况,花加拉嘎乡将于10月10日前将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情况、采取措施、主要成果、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内容,总结提炼有效举措,形成推动解决草原过牧问题新范例,形成专项行动总结报告,上报送至旗林业和草原局,同时报送至少1个典型案例。
三、 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花加拉嘎乡人民政府成立以政府乡长为组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巴林左旗林业和草原局的要求,统筹推进全乡专项行动,解决重大事项。各行政村承担专项行动主体责任,也要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同时充分发挥林长制的作用,高质量推进专项行动,确保专项行动高质量完成。
(二)压实基层责任。花加拉嘎乡人民政府和各行政村要将 治理草原超载过牧专项行动列入重要日程,具体负责对超载过牧重点区域的整改工作。各村确定1名联络员,专门负责与乡政府工作人员联系对接此项工作,每月1日前总结上报工作进展情况。花加拉嘎乡人民政府总体负责本辖区内生态禁牧工作。花加拉嘎乡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全乡本次专项行动工作的监督检查、业务指导工作,受理对禁牧巡查中发现和举报的禁牧线索案件查处工作;各行政村具体负责本辖区的专项行动工作,对辖区实行网格化管理,逐级压实林草长、护林员、护草员等的管护责任;花加拉嘎乡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生态禁牧执法人员要严格落实职责;护林员、护草员按照管护区划分和所在地区单位的统一调度,重点做好巡查工作,及时制止、举报、配合查处违规行为;草原使用者、承包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生态禁牧制度规定,履行草原保护义务。
(三)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乡人民政府、乡纪委监委和相关职能部门,将结合生态禁牧督查工作对本次专项行动进行监督检查;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不定时到村督查,发挥监督作用。定期巩固成效、形成生态禁牧长效机制,巩固禁牧成果,彻底消除违法放牧隐患。对各行政村每月发现违规行为多次并未改善的,乡政府将对该行政村的主要负责人予以约谈,对包村领导根据情况进行问责。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职责。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林长制引领作用,推动治理草原超载过牧专项行动走深走实,解决专项行动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障专项行动扎实有序开展,取得预期成效。
(二)聚焦重点区域,实施精准治理。要结合自身辖区内聚焦超载过牧问题多发、频发重点区域,建立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形成执法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合力,震慑超载过牧、偷牧行为,守护草原生态安全底线。
(三)发掘典型模式,建立长效机制。要对“治理草原超载过牧、实现生态保护与生产发展的双赢”典型经验进行总结提炼,为开展草原超载过牧治理,推动草原休养生息,促进草原可持续发展实践提供一批可借鉴、可推广、能落地、能见效的典型经验和成功模式,推动实现草原生态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充分探索补助激励政策,生态禁牧期间农牧户依法依规享有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对于生态禁牧工作做得好,年度综合考评排名靠前的村优先推荐为实绩突出班子。
(四)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要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尽量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指导行政村开展相关工作,严禁以督导、检查、考核等名义开展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轻车简从、厉行节约。严禁要求基层陪同、陪餐、汇报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对因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影响和损失的,将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花加拉嘎乡治理草原超载过牧专项行动领导
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赵智慧 花加拉嘎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李天泰 花加拉嘎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黄志明 花加拉嘎乡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春生 花加拉嘎乡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
刘学生 花加拉嘎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
敖木罕达来 花加拉嘎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
刘成军 花加拉嘎乡禁牧队队员
张强 花加拉嘎乡公益林护林员
朱文 花加拉嘎乡公益林护林员
王贵青 花加拉嘎乡公益林护林员
夏永刚 花加拉嘎乡公益林护林员
邵文和 花加拉嘎乡公益林护林员
李志东 花加拉嘎乡公益林护林员
谭振山 花加拉嘎乡公益林护林员
陆尚海 花加拉嘎乡公益林护林员
杨连才 (于家湾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徐忠华 (尹家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王占学 (钱龙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钱学忠 (小营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晓云 (伙力伙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郎德军 (上三七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宋树强 (下三七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丁雪峰 (伙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于俊军 (新双井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吴 祥 (鲍团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宋树芳 (郑家段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赵佰超 (黑沙滩营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聂广军 (石旅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联络员 张天棋 花加拉嘎乡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
联系电话:13337164685
职责: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全乡专项行动 协助林长办将专项行动纳入林长制考核,结果汇总,通报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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