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以人为本,宽严相济”的社区矫正工作理念,切实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入矫工作。近日,巴林左旗司法局与林东司法所工作人员共同为行动不便的社区矫正对象张某办理入矫报到手续。
社区矫正对象张某,现年74岁,因年龄较大、身患严重疾病,行动困难,无法自行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旗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股与林东司法所工作人员主动上门为其提供“上门入矫”服务,依法进行身份核对、信息采集、矫正登记、入矫谈话等一系列程序,详细告知张某在社区矫正期间所享有的权利及遵守的各项监管规定。同时,详细了解张某的病情状况、思想动态和生活情况等,并与其家人进行充分沟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定期走访的个性化矫正方案,叮嘱其家属积极配合做好张某的监督管理,督促其遵纪守法。张某也表示今后将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各项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司法所日常的监督与管理,并对司法局、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贴心关怀表示感谢。
此次“上门”入矫,充分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服务理念和柔性执法温度,让社区矫正对象切身体会到法律的温度和守护,也为后续监管和教育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